太快、太随意。制度的出台要建立在制度执行的现实需要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同样制度要为民警所认知和接受有一个时间过程,一项制度的好坏也需要用时间来印证,制度的科学不科学不是由这个制度出台时间的长短来鉴定。制度让人总觉在变,那么也就不会去专注制度的执行。四是,制度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执行机关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当然制度的执行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局的制度执行从调研来看民警不是那么认可的(68.5%的认为“一般和差”),而实际执行情况从谈心谈话制度的执行可见一般(不到三分之一)。首先在制度的执行上领导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现实中表率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民警上行下效,在民警建议中有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的表率作用占第一位。其次作为强制性的制度执行还存在偏软偏松的现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况的查处没有起到震慑、教育的作用,从而纵容了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影响了队伍的形象和凝聚力。
(四)面对经济利益的冲击,民警心理失衡日趋严重
我们总感觉到现在民警一起谈工作、谈理想、讲团结、讲纪律的少了,谈经济、谈家庭、讲实惠、讲休闲的多了,当然我们也不能抹*性的需要,但这折射出的信息正好印证了当前公安队伍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盛行。在调研中发现:我们的民警将从优待警单纯地理解为提高经济待遇,有54.3%的民警认为提高工作积极性最佳途径是“提高经济待遇”,12.6%的民警将公安工作作为“谋生手段”,61.1%的民警作为“事业和谋生兼而有之”,45.4%的民警“想离开”,1.8%的民警“混日子”。当我们的公安民警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较大的不认同感甚至想着脱离时,将会降低他们的敬业精神和服务品质,影响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形成一支可持续发展的专业化队伍将产生消极的影响。
三、关于队伍教育管理的思考
(一)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发挥领导者的模范作用
抓好本单位的教育管理是单位领导的重要职责,一个单位成绩的取得是单位领导科学决策、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和民警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结果。当前民警队伍凝聚力不强、积极性不高,固然有民警个人和其他因素,但与各级领导的形象不佳、治警欠严、教育乏力不无关系,抓好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也就牵住了公安队伍建设的“牛鼻子”,对此,一要抓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在问卷调查中民警建议“干部的任用要增强民主意识和群众基础”,为此在选拔干部时应充分听取民警的意见,将选择权交给我们的民警,用群众满意是最高标准的工作理念来指导干部选拔工作,将群众公认的有组织管理能力的民警充实到中层岗位上来。要加强对干部的定期考核,考核工作要“严”字当头,绝不能姑息迁就,对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形象佳、能力强的中层干部才是值得民警信赖的。同时要发挥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问卷调查中各有34.5%的民警将“领导表率作用不明显”和“教育整顿缺乏针对性”作为当前队伍缺乏凝聚力的最主要原因。我们的干部必须以身作则,要懂得“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二要配强组工干部。要注重对组工干部的专业培训,不断充实新知识研究新方法。在配备组工干部时要从班子的年龄、知识、气质等方面上合理搭配,真正做到优化组合。三要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用制度管理队伍,用制度约束我们所有的工作是抓好公安工作的必经之路。在我们为谈心谈话制度的执行而沉思时,让我们来看看另一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回答“你执行五条*的程度?”的提问时,有86.2%的民警“坚决执行”,有12.6%的民警“怕受处分而执行”,有1.2%的民警“偶尔违反”,这给了我们这样的提示:要抓好制度落实,第一,各级领导带头自觉遵守是基础。在已发生的违反“五条*”的案例中领导干部是多数,且在所有的案例中往往都有领导参与。第二,制度处罚严厉是保证。制度设置中没有“法外开恩”的余地。第三,督导查处是关键。公安部自去年初颁布“五条*”以来,一直没有放松督查工作,并经常公布查处的案件,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二)坚持正本清源,发挥教育的激励作用
大力加强思想*工作,帮助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仍然是我们公安队伍教育管理的工作重点。思想*教育是我们不断取得胜利的思想保证,通过教育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弘扬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精神,引导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思想侵蚀。但在教育活动中必须改变一味地要求民警剖析问题、整改提高的做法,这样做久而久之势必影响民警对领导的信任感和丧失工作自信心,对待出现的问题我们要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不搞人人过关。在日常教育过程中,我们要贴近民警、贴近一线,走入民警的工作、思想、生活、家庭,坚持上下互动、民警参与,注重教育管理中的双向信息交流,要善于发现民警的闪光点,谈理想、谈人生、谈成绩以鼓舞士气,达到激发工作热情和增强做好工作信心的目的,真正发挥民警的主观能动性。
(三)强化人本意识,倡导从优待警
以往的教育管理中,要求民警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不讲索取,这种精神固然让人敬仰,但这种教育由于缺乏人本意识不可能持久,付出后有所回报是对个人付出的肯定,因此我们在强调执法为民的同时,也需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对个人价值的尊重。首先,在观念上确立物质是基础的思想认识。构建公安道德主体的补偿激励体系,完善约束与激励并存、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并重的机制。其次,坚持从优待警的多样性和针对性。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民警的需求还是有所不同,因此在从优待警上,第一,重视民警的身心健康,关心民警的日常生活。开展定期的医疗检查和心理疏导,力所能及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第二,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民警及时予以表扬奖励,以鼓舞民警士气,对有突出贡献的民警要表彰嘉奖,以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对素质高能力强的民警要注意发现培养,安排到合适的岗位施展其才能,以激发民警的上进心。第三,落实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措施,在经费保障上,让基层民警从经费困境中走出来;在警力配置上,不仅要从数量上解决,更要将业务精,年轻的民警安排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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