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要严厉打击“*”等邪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形成组织,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要进一步深化“淘沙”行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确保不漏管、不失控。要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抓好娱乐场所、网吧以及校园和周边治安整治。要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防止各种治安问题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不仅使群众从全区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还要高度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只有把这些具体问题解决好了,群众才能真心实意支持和拥护我们,才会有真正的社会稳定。区委反复强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应对突发性事件,一定要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一是要严把法律和政策的界限,这是处理问题的根本依据;二是要及时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这是化解矛盾的根本措施。既要维护好群众正当合法利益,又要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插手挑动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从而实现法律效果、*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要按照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加强信访工作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访问责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小、抓早、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端,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事件。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迅速赶到一线,做好群众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减小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3、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我区矿山、化工、建筑等企业较多,安全生产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要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动态性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仔细查找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决不能放过。特别要加大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力度,反复核查,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查,彻底予以整改,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只顾赚钱不管安全的企业,必须加大整顿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关停整改,确保不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与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这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原则。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法机关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按照“*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努力提高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控制治安局势、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的“五个能力”。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服从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执法活动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活动中,要找准位置,依法开展好工作。要从严治警,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要坚持执法为民,坚决杜绝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对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要依法惩处。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依法管理,严格监督,强化行业自律。要加强廉政建设,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既要管好自己,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更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好队伍,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今年是“平安××”建设的第二年,也是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的关键一年。各级一定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1、要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靠上抓,具体负责。要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对关系全局的稳定问题,一定要亲自调研,吃透情况,这样才能准确决策,敢于拍板。要按照省委“三个体系”建设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工作一定要扎实,认真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隐患,逐一制定预案和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严格执行区里制定的维护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大力表彰;对工作被动、落后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要实行重点管理;对造成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要下大气力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发挥好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要继续搞好“平安区”、“平安乡镇”、“平安村”*联创,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平安社区”和“平安改制”、“平安拆迁”等活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建立社区警务体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依靠群众做好社会治安的新路子、新办法,大力推进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邻里守望和联户联防等制度,开展好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治安防范大格局。
3、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稳定的特点和规律,对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尽快弥补改进,对教训要认真吸取。要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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