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经营业务指导,企业的布局,提供服务等,由乡镇企业管理单位负责。
3.技术及行业指导,由有关专业部门负责。
4.计量管理由计量局负责。
5.税务征收由财税局负责。
6.技术行业的指导应通过乡镇企业管理单位去实施,不要直接到下面去指挥,以避免多头领导。
7.乡镇企业及个体企业的成立,统一由乡镇企业管理单位负责审批,原来多头批的单位,应该停止。那种大家都能批的做法,除了收点管理费外,不会起别的作用,只能是扩大盲目性。
8.因为乡镇企业及个体户的业务涉及各个部门,单靠乡镇企业管理单位或农口也管不了,建议由市府一位负责同志主持,定期召开协调会,吸收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二、对乡集企业及个体户,进行一次普查,清理登记。凡从事工、商、交、文等经营活动者,都要登记领证,凡国家规定须领许可证者应照章领证,不合格者不予登记,无证者不能营业。我建议为了防止假、冒、骗的经常发生,可否规定所有登记领证者,都要标明经济性质,都要有自己的字号,凡有固定点生产或营业者,都应挂牌,其产品能上标牌者,一律上标牌或某种记号。经济性质,可否分集体(指乡、镇、村、队所有,按集体规定分配的)合营(个体与集体联合,其股份以集体为主的叫合营,以个人为主叫联营)。个体之间的联合的叫联营,个体经营的叫私营。现在xx出现的一种实际是私人所有的企业,只是向县、区、乡、镇那一级政府缴点管理费,就叫那一级办的企业,很不妥当,混淆所有制的性质的做法应予改正。
三、整顿挂靠单位,凡经营挂靠业务,必须承担生产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生产中的困难,负责贷款的回收。对用户要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按合同交贷。总之要负实际责任。不准只管盖图章,收管理费,不负任何实际责任的旧牙行作风,这在实际上只能起蒙骗社会的作用。凡不遵守规定整顿的,吊销其工商登记证、银行帐户及税务登记证,不准继续营业。
四、对十万名供销员,他们实际是自负盈亏的独立经商者,也要实行登记,可发给他们*。并引导他们组织各级协会,正确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由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筹办为乡镇企业及个体户提供以下的服务:
1.原材料及产品测试服务,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
2.财务服务,为提高他们的经营水平及保障合法权益,要求经营者都要立帐。
3.为他们培训、经营管理技术才能。
4.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不同行业,提供各种适用信息,所需资金、人员、场地,建议用多渠道的筹集办法解决,这些服务都实行收费,收费标准以保本微利为限。通过这种服务,使乡镇企业及个体户的产品品种及质量的不断增加与提高,推动乡镇企业及个体经济的发展。当前要指定专人抓紧解决低压电器、中压阀门、矿灯等产品领取许可证问题。
六、引导个体户组织各种形式的联合体,如协会、中心、龙头厂等,以解决个体户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以提高他们的经营、业务水平,增加竞争能力。但引导联合必须是平等互利,完全自愿的原则,并且只在个体经济本身发展到需要联合时,才加以引导,决不要行政命令,拔苗助长。当前我们还应当充分利用个体户的优势。我们有些全民、集体企业,某些生产环节更适合家庭生产的,还可放给个体户,这对降低成本,发展品种更有利些。我们应不断研究新的生产组织,以利经济发展。
七、可能有同志担心这样做,是否会削缺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作用。恰恰相反,这正是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的领导,现在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现象,甚至发生假、冒、骗的严重事件,正是由于我们的管理引导工作没有跟上,有些放任自流,只要今后认真抓好,一定能使乡镇企业及个体经济走向健康的发展道路。
八、对个体户、联户雇工问题。目前雇工在30人以上的一百多家,100人以上的,我见到的有两家,这次来不及深入调查研究,建议继续作调查。
第七、关于集体企业劳动工资、乡镇企业及个体户社会保险问题
原拟研究乡镇企业、二轻集体企业、国营企业相互之间的工资差距,在职工中引起的问题,特别是乡、镇村办企业中个人承包的高收入对国营大集体企业的冲击。但只调查了二轻企业的工资报酬问题,两头没有调查。原设想就不能实现了,只好在下次再作调查。关于乡镇企业及个体户的社会保险问题,从调查的材料来着,值得重视。xx市有近一万一千多个乡镇企业,从业人员317,000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养老金的只有121家,6,707人,占全市乡镇企业户数的1%,人数的2.11%,还有少数乡镇企业仿照二轻集体办法实行退休劳保制度。绝大多数都没有社会保险,这是个很大的潜在社会问题。这部分人绝大多数来自农村,目前家里似乎每人还有几分田可种。由于口粮田逐步向专业户集中,职工本人长期不从事农业劳动,种田技术就生疏了,时间久了就回不去了。而乡镇企业由于市场供应的变化或本身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发不出工资是时有发生的,这部分人就会发生生活困难问题,要由国家来负担。个体户也会发生同样的问题,那时也要由国家来负担,问题就更大。所以,必须从现在就着手研究解决他们的退休劳保问题。迟了就来不及了。乡镇企业及个体经济现在处在黄金时代上升阶段,在财力上还有可能。这样办不仅可以解决乡镇企业和个体户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而且有利消费基金的控制,改变企业个人只顾眼前,分光分净的做法。我建议xx市政府可否用以下办法,逐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一、全民及大集体目前已实行劳保制度的,应即着手研究,拟订退休金统筹办法,以解决企业负担不均的问题。
二、乡镇企业(不包括那些个人承包,及私人挂户乡镇企业,这类企业都按个体户办法执行),应按每年经营的成果及承受能力,可按不同的比例,提取退休保险金存入保险公司或银行,遇亏损年可以不提,逐步建立起退休劳保制度。
三、个体户或联户的雇工(承包集体企业者而雇的工人),应按雇工工资总额规定提取比例,由雇主负担,并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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