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组学法制度,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给每个领导干部配发了学法笔记本,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了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和理论体会文章研讨,特别是配合人大抓好任职前的领导干部的学法考试,并组织了新任职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由于采取了有力措施,使全市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提高。
三、依法治市战略要为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行新探索
随着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提高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治市的开展要善于研究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解决党委在依法执政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为党委搞好依法执政提供全方位保障。
第一、依法治市要探索党委依法执政的形式和方法。众所周知,地方党委是一个地区*组织和*集团,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直接行使各国家机关的职能。党委的各种决定、决议,不是当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直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和活动。因此,依法治市要围绕这一特点,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积极研究地方党委如何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与国家政权组织发生关系,以此为基础实现执政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对本地区实施全面领导。在依法执政的条件下,研究如何使地方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委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委的决定、政策在各行各业得到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在党委的依法执政方式上进行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才能兴旺发达,“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才能尽快实现。
第二、依法治市要探索党委如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市是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依法治市的开展要研究党委如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是要在提高党委一班人和全体党员的法治观念上下功夫。提高党委一班人和全体党员的法治观念是形势的需要,是改革发展的需要。依法治市办公室要继续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要组织法学专家、教授给党员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要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研讨会,要配合组织、人大等部门对新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把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作为任用、提升的条件来考核。二是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决策。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彻底摒弃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摒弃“人治”代替“法治”的做法,摒弃热衷于按红头文件办事的习惯,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开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系列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依法决策中,请有关法律专家、学者当参谋、当顾问,广泛开展各种听证和论证活动,在依法决策中进一步提高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三是要研究如何把党委的各种执政主张、政策、决定转化为政府意志。一方面,是以宪法、法律、法规等制度化、规范化的形式体现出来,作为全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制度和规则。另一方面以党委的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预算决算、决议决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体现出来,作为当年或一定时期国家机关的施政纲领和工作目标。
第三、依法治市要探索党委在依法执政中的前瞻性问题。随着国内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党委在依法执政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出现,因此,依法治市的开展要有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一是要研究党委在依法执政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探索。事实充分说明,任何一个政党执政的时间越长,越要研究如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问题。面对国际国内各种矛盾变化无常的情况下,要使我们的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始终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始终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必须研究和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也就是要解决依法执政中出现的前瞻性问题和矛盾,为党委的依法执政扫清障碍,铺平道路。二是要研究党委在依法执政中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强国,是党的重要历史使命,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党的事业才能创造辉煌。依法治市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要研究如何用法律法规规范各经济组织和法人,规范市场,做到依法经营、依法交易。建立安全可靠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进一步提高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三是要研究党委在依法执政中提高战胜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近年来,各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瘟疫不断发生,在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战胜各种突发性事件。在今后的发展中,各种预想不到的突发性事件可能随之而来,依法治市工作要研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搞好依法防治工作,用法律法规的规范打一场战胜各种突发性事件的人民战争,进一步提高党委依法领导战胜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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