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 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会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 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 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 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6) 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2、借阅手续:
(1) 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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