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农业税对当前农村工作的影响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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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减免农业税给当前农村工作带来的影响,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为决策提供参考,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围绕乡村财源建设、收支和负债情况、基层组织运转等问题,分别深入到乡镇和部分村、户,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的调查了解,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也有了一些深层次的思考。 一、减免农业税对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影响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基层干部群众对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逐步取消农业税都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的重要一步,充分体现了党对“三农”问题“多予、少取、放活”的宗旨,必将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乡村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同时也一致反映,税费改革后大多数乡村财政困难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减免农业税对基层压力很大,乡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将受到较大影响,农村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将进一步显现和激化。 对财政运转的影响。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正式宣布全国5年内取消农业税,国务院工作会议又决定包括山东在内的11个省今年税率降低三个百分点,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据此,按今年农业税降低三个百分点测算,仅我县农业税即减收837.5万元,农业税附加减收335万元,这部分资金是保证乡村两级正常运转的主要财力,在当前基层心理准备普遍不足、集中发展集体经济又远水难解近渴的形势下,财政部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弥补缺口,不得不成为当前主要的解决途径。 对农村社会稳定的影响。减免农业税在给广大农民带来真正实惠的同时,也必将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lOCalHosT一是农村人地矛盾可能激化。我县绝大部分村已经完成了土地延包,村集体只有5%的机动地,按照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取消农业税后,村里新增人口申请增地的愿望会更加迫切,特别是一些低收入家庭,土地是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但村集体已基本无地可调,这势必进一步激化农村人地矛盾,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社会优抚问题。过去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优抚主要通过减免其农业税的办法来解决,在这次全面减免农业税中他们将受益较小或根本不能受益,如何解决好农村弱势群体的优抚问题,成为确保农村稳定的关键环节。三是乡村债务化解难。在乡村两级债务中,除部分银行贷款外,许多是乡村在修路、上项目、教育达标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赊欠的个人债务,或是对村民的高息借款。随着农业税的减免,乡村自身已无力化解,数额巨大的乡村负债成为农村稳定的重大隐患。因此,如何防止乡村财政危机转化为行政管理危机,行政管理危机诱发乡镇政权危机,是各级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解课题。 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影响。从调查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对减免农业税存在畏难发愁情绪,愁村干部工资难兑付,愁无钱为群众办实事,愁乡村债务难偿还,愁各项工作难开展。特别是部分贫困落后村,一些致富门路多、有经济头脑的年轻人不愿进班子,村两委成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事业心不强、带动能力不够的问题,难以担当起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重任。如果村级经费不能保证,单靠基层干部的*热情是难以持久的,村级组织也势必难以正常运转,我国“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统”的一层也将更为削弱,双层经营有名无实。如何保持农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成为减免农业税后亟待解决的又一突出问题。 二、对策与建议 切实把农业税减免这件好事办好,把财源锐减这个难题化解好,需要我们积极准备,科学应对,妥善操作。既要争取省、市加大对我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又要做好增收节支的文章;既要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又要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稳定;既要保当前,又要看长远,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抓改革,为减免农业税提供体制保障 各项配套改革既是减免税改革内容的深化和延伸,也是巩固减免税改革成果的保证。一定要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精简机构、减少支出”的目的,切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1、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乡村财政体制。按照乡财乡理、乡事乡办、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乡村财政体制。一是合理核定收支基数。在预算管理中,摒弃实行多年的“基数加增长法”, 尝试推行“零基预算法”,取消对乡镇的补助递减或上解递增政策,科学核实和确定各乡镇收支基数,根据确定的收支基数,相应确定每个乡镇的补助或上解数额。乡镇财政体制一经确定,原则上三至五年不变,确保乡镇财力的稳步增长。二是适当调整县乡收支范围。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乡镇财政采取休养生息政策,乡镇及其以下所属单位、个人交纳的地方各税,全部划归乡镇,来自乡镇的新增消费税、增值税,包括强化征收后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5年内全部或按比例返还给乡镇,激发乡镇发展非农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的补助,主要由县民政部门通过社会保障的途径解决;对乡村承担的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等专项经费,由县乡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解决。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除合理分配财力、确保专款专用,使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乡村两级外,对自身财力确实无法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困难乡村,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县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给予保证。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督查,切实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民负担不反弹。 2、继续深化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合理调整事业布局。一是淡化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上本着“强县弱乡”、“实县虚乡”的原则,重新定位乡镇政府职能,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严把人员入口关,大力精简内设机构,坚决辞退机关编外人员和临时工,妥善分流富余人员,减轻财政保吃饭的压力。二是减少乡镇政府事权,积极推进乡镇事业机构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大力压缩编制,将农机站、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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