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构筑持续增长的成长型财源体系。
2、盘活存量,变资产为资本,变资源为财源。一是乡镇、村如果在所在集镇有闲置的土地,又适合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允许其以入股的方式联合开发或出售长期使用权来增加收入;对合组并村后的集体闲置固定资产、统一经营的小型水利设施、林场、果园、鱼池以及“四荒”地等,也应通过招标拍卖使用权、经营权等,变资产、资源为资金,使闲置资产变活产生效益。如平阴镇孙官村通过拍卖石横电厂的灰坝经营权可增加集体收入120万元,通过拍卖荒沟植树增加收入10万元;孝直镇通过林网拍卖也为各村增加了一份长期收入。对类似的经验做法应认真总结,在全县大力推广。二是近年来通过布局调整,我县取消了50余所中小学,总占地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下一步通过继续调整,还会有相当一部分学校合并,这些土地和房产等如果充分利用起来,又是一笔很可观的固定收入。三是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结合“空心村”改造,争取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将大量空置宅基地和集体所有的废弃荒地进行复垦整理,使“生地”变“熟”,在目前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的形势下,这些地的承包经营特别是转变成建设用地后,无疑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同时,政府可出台回收政策,即农民在申请建房时,应将原有宅基地交由集体统一支配使用,以旧换新,这样就使村集体保留了一项长期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去年,洪范池镇的周河、张海、辛庄三个村,依靠土地整理增加了1000多亩耕地。
3、规范“一事一议”,确保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减免税后,政策内每年还有人均不超过15元的“一事一议”资金用于兴办公益事业,并不是什么事都办不成,关键是如何使用的问题。在当前没有相关法规保障“一事一议”实行的情况下,可尝试由县政府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切实解决项目难议成、多数人同意的事情少数人不执行、外出人员筹资难收齐等弊端和问题。村级组织要掌握时机和方法,充分用好 “一事一议”,多办实事和好事,这样既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又可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一是严格规范议事范围。凡是对广大群众有益、大家都愿意办的事情拿出来议,如集体生产、农村经济、农民生活等,否则一般不议。二是严格规范议事权限。“一事一议”主要用于筹集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因此,议事权限在村、组两级,县、乡以及有关单位不能参与村中议事。三是严格规范议事程序。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不允许少数人为一些私利暗箱操作,私下议事。强化决议的有效性,避免软弱、涣散状况的出现。同时,在当前财政还不十分充裕、群众也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各级要学会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和手段发展经济,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如引导农民群众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用股份制、合作化的办法兴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不能一说发展经济、兴办事业就只会向财政要钱,向群众伸手。
(三)抓节支,努力降低乡村行政运行成本
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减免农业税的直接效应就是农业生产成本的降低。而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减免农业税应该使大家的思想观念发生一个质的转变,那就是要切实树立现代行政意识,增强行政成本观念,通过建立规范有序、协调运转的行政效能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挖掘潜能,提高效率,使乡村行政运行成本与农业生产成本一同降低,从根本上减轻财政压力,杜绝群众负担反弹。
1、转变农业税征收方式,降低征收成本。农业税税率降低后,农民的税负减轻了,一次*纳容易接受,建议由过去分夏、秋两次征收改为夏季一次。2003年全县农业税征收成本约计136万元,如果一次性征收成本降低一半,每个乡镇可平均减少支出5万元。
2、健全制度,严格控制支出。一是要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行乡镇、村政(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行严格的预算控制和费用包干制度,加强民主理财和监督,打紧开支,量入为出,量钱办事,大力压缩办公费、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二是要约束有关职能部门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项目。严禁在农村开展由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和创建活动。兴办公益事业,哪一级提出的项目哪一级出钱,不得要求层层配套资金。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报刊征订问题,可采取双向控制的办法加以解决。一方面,要尽量压缩报刊征订任务,对强行安排订阅多种报刊、超越基层承受能力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乡村两级报刊经费可按人口数量,实行总额控制,超额订阅的,追究基层领导的责任;对涉及考核的,标准中要取消“落实刊物征订”之类的评分项目。
(四)抓减债,积极化解乡村财政风险
当前,乡村债务问题已成为影响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清理防止并重,积极稳妥充分运用好各村5%的机动田,通过公开拍卖其承包权,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地予以化解,为减免税政策的顺利推行卸掉包袱。
各乡镇要严格实行“减债消赤”一把手负责制,把化解债务情况作为考核一把手政绩的重要依据,结合农业税减免,组织财政、审计或中介机构对乡村债务复审,摸清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分清债务性质,挤掉债务水份,多渠道化解清偿债务。一是清欠还债。对村集体代农户上交的“三提五统”、农业税及附加和其它债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清理收欠。对一次性还清欠款的农户,酌情减免欠款利息;对有钱不还的“钉子户”,依法进行重点清收;对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在短期内无法偿还债务的农户,签订分期还款合同。二是降息减债。对违反国家规定的高息借贷,按合同期法定利率标准,逐一核定本息,置换统一票据,严肃清理无本生息、少本多息、利滚利等违法行为。三是核销减债。对乡镇或村确实已无力偿还的银行贷款,协调金融部门进行分类处理,能一次核销的进行核销,不能核销的争取挂帐停息,待时机成熟时解决。同时,严格控制乡镇和村集体举债上项目、搞开发,兴办公益事业也要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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