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公文方案 >> 公文写作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对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定性之思考           
对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定性之思考
内容提要:土地补偿分配案件,确切地说,应当叫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委员会衍变而来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向村民或居民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或居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或居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其中最为普遍的是村委或居委认为迁入村民或居民入住本村居时间较短,对集体经济作出的贡献较少,而不分或少分给迁入村民或居民土地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仅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等集体经济组织对安置补助费进行分配发放的权利,但实践中,大多数村居对土地补偿费也在村民或居民中间进行了分配。
村民诉村委土地补偿分配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目前在司法实务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该观点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观点。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即法研[2001]116号答复),指出:农村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的受理问题参照法研[2001]51号答复办理。该法研[2001]51号答复认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同时认为村民与村委之间的该类纠纷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基于以上两个答复,可以推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认为农村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的纠纷(即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属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其案件性质属于民事案件。loCALhosT
第二种观点认为,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属于行政案件,应当作为行政案件来受理、审理和裁判。笔者也持这种观点。
笔者认为,判断一类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属于行政案件,主要看在诉争的事项上原被告是否处于平等的地位。民事案件原被告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在行政案件中原被告在所诉争的事项上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还要看诉争的事项是否属于公共事务即公务,如果诉争的事项属于国家公务,则原被告双方肯定处于不平等地位,案件肯定属于行政案件。土地补偿分配之所以应当定性为行政案件,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有协助基层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职能。
根据行政法学理论,行政意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对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其目的在于实现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福利,一个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事务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行政必须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意义上的,同时法律法规规定为属于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村委在协助基层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其行使的是管理公共事务的行政管理职能,此类事务不是村基层组织本身的职责与权利,在村委等基层组织协助政府对有关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的户籍的迁出迁入须经村委等基层组织开出同意接收或迁出证明;以及有关土地管理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时,村委等基层组织所承担的初步确定宅基地的位置并予以上报审批的职 能。在这两种须村基层组织开具证明或者上报审核审批的规定中,村委开证明或上报审核审批是基于法规的授权,是协助行政管理的管理社会事务的行为,村民与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买卖等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一种协助行政法律关系。村民想迁移户口,村基层组织不给开迁出或迁入证明,村民对村基层组织行使协助公共权力的行为不服,不能像平等主体一样提起民事诉讼。而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的规定对村基层组织的协助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授予了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职权。
该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该条应当认为是法规授予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权的体现。
三、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该解释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上列第(四)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讨论,该事项为公共事务,由此村基层组织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在性质上属于执行公务,不同于村基层组织对村集体其他收益的管理分配等属于民间性质的事务或者说是单位内部的事务。对于该解释中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的内容,应当理解为包括分配、处理等内容,因为分配也是管理的一种形式和体现,没有对该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进行管理的权利,也就谈不上拥有对该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进行分配的权利。按解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公文方案:

  • 下一个公文方案:


  • 看了《对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定性之思考》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文书]土地整理合同书
    [法律文书]土地使用合同
    [法律文书]农村果园土地转让承包合同
    [合同范本]农村果园土地转让承包合同
    [活动方案]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安排意见
    [模板范例]土地租赁合同格式
    [法律文书]土地租赁合同格式
    [合同范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范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范本]土地开发补偿协议

    公文写作
    普通公文方案如何培训有经验者?
    普通公文方案*厅机关党委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
    普通公文方案SARS事件中的流动人口控制
    普通公文方案转正申请书
    普通公文方案e界新知.ERP基本模块介绍之二:物
    普通公文方案后勤服务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2007年地税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和谐思维与辩证法理论的创新
    普通公文方案改造企业的方法不在信息科技 精髓
    普通公文方案知识管理与企业文化变革
    普通公文方案全省消费维权现场会经验材料
    普通公文方案*公司圣诞PARTY通知
    公文方案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畜牧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怎样送存现金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租车合同(礼仪、商务)
    普通公文方案[计划方案]销售工作计划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2007年×市创建国家卫生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商品房转让合同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公务员法》知识竞赛组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在省勤工俭学现场会开幕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零八零二]安全监察科科长竞聘演讲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卫生局护士关于优质服务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市公安局“扫黄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09学年度初中学生评语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发改委2010年工作计划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叫停餐饮业有偿提供一次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体育专业大学生个人简历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全区庆八一军政联谊会上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经典扇情导游欢迎词欢送词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2012年最新婚礼主持词
    普通演讲[学生演讲稿范文]小学班长任职前发言稿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在父亲追悼会上的发言稿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经贸交流与合作高峰论坛欢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交通银行借贷合同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
    普通公文方案[计划方案]小学创建书香校园实施方案
    普通领导讲话[思想宣传]消防部队在纪律作风教育整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龙山镇本届党委政府领导班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党委常务副市长述职报告3篇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无偿献血倡议书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从科技示范户到科技带头人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公司周年庆典活动主持词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全市经营城市工作会议上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全民消防知识竞赛试题及答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沙生可食用动植物生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