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所有者的权益通过什么来体现呢?第三,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必须要有自治的财政基础;第四,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个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水利、道路、技术服务、合作互助、发展基金、五保照顾等,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源;第五,农民放弃土地的权益要进城发展,必须要拿一笔钱加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这笔钱从哪里来,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从地租或承包费中支付。
时下在减农业税的同时,要研究"税转费"或"税转租"的相关政策。种地的农民一定要向村集体交纳承包费或地租,租金或承包费收多少、怎么收、怎么管、怎么分配,以及国家未来的农村养老制度、合作医疗制度、义务教育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合作互助制度、农村人口转移制度等等,都必须加紧研究、统筹安排。
农业税取消后,民间会获得很大的一块经济资源--每年至少500亿以上。村民自治组织有了500亿以上的经济资源,农村一个新阶段--民间组织发展和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时代开始了。
随着村民自治和民间组织的发展,长期困扰乡村社会进步的诸多问题会得到突破:小农户无力应对大市场、大资本的局面会有改善,生产成本会大大降低,生产收益会显著提高;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会大大提高,管理成本会大大降低,乡村社会的组织动员能力会大大增强。"政府只管该管的事,不该政府管的事民间自然有组织去管"会成为现实;民主*有了组织保障,农村民主不再是少数人操纵的民主;法制社会才有基础。如果穷人不是生活在一定的组织之中,法律是不能够平等地保护穷人权利的,弱势的人没有组织做后盾,法律就会成为强势者欺负弱势人的工具。总之,民间组织是好的市场经济和好的法制社会的基石。
四、二十五年后,又一个新起点
中国农村改革改什么?开放放什么?改革就是要革除"高度垄断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的*体制"的弊端;开放就是要对内和对外开放国营垄断经营的领域,总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民主*、法制国家"。在一个高度计划和高度集权的体制下,构成农村社会的三大基本要素:农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都在严格的管制之中,整个乡村社会缺乏活力和效率。改革的必然逻辑过程就是:放活农民、放活基层组织、放活乡镇政府。
中国农村的改革开放正是从放活农民开始的。
25年前,中国乡村社会发展的根本的障碍是人民公社把个人、家庭和大队管得过死,在以"收刮"为主要职能的人民公社的体制中,大队没有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家庭更没有生产的权力,社员消极怠工,整个乡村社会没有活力。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公社制度不仅不能为国家的工业化提供更多的农业剩余,相反,随着越来越多的拖拉机、化肥、农药、钢材等"支农"物资下乡,国家通过公社获取的农业剩余相对减少了;另一方面,随着支农物资越来越多的下乡,农民从公社得到的分配越来越少,吃饱饭越来越困难了。公社体制维持到70年代后期,既不能满足国家利益,又不能满足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国家、集体和农民都在困境中突围,这就决定了公社体制必然灭亡的命运。
小岗村农民的家庭承包经营--分田单干冲破公社体制的牢笼,家庭有了活力,农村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得以释放,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大幅提高。由于家庭经营制度的制度收益在"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后,还有"更多自己的",所以,微观的家庭经营制度冲破貌似强大的公社制度和*主义意识形态,像黎明前的太阳,腾空而出。不仅如此,随着"留够集体的、剩下自己的"的不断积累,大队和家庭有了发展的本钱,在当时的短缺经济的环境条件下,社队(乡镇)企业和家庭非农经济--民本经济也获得了飞速发展。
随着民本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民间和地方政府也有了经济力量,越来越不满意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的速度和力度,财政"递增包干、分灶吃饭"的制度随之产生了--家庭承包发展为"政府承包"了。这种财政包干制度在一定的时期确实调动了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地方的基础设施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在于"官本位"的"收刮"体制没有任何的改变,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虽然"承包"了,但不是对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承包"。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级政府得到的经济发展的好处越来越多,下级政府得到的经济发展的好处越来越少;上级政府为了控制下级政府,延伸到乡村社会的权力(发帽子)越来越多,下级政府权利越来越少而"*子"越来越多;上级政府甩给下级政府事权和达标升级工作越来越多,下级政府背在身上的包袱和套在脖子上的绳索越来越多。村一级是"收刮"体制的末端,因此,捆得最死,受害也最深重。
从家庭承包到"政府承包",25年过去了。放眼25年,我们惊奇地发现,乡村社会的问题和人民公社时期的问题有惊人的相似性--乡政府中央不满意,村委会不满意、农民不满意;现在的财政递增包干体制,乡政府没有积极性、村委会没有积极性、老百姓没有积极性;现在的农村税费政策,地方政府捆死了没有活力,村集体捆死了没有活力,农民也面临"十几顶大盖帽管一个破草帽"的遭遇。
所不同的是,现在的农民比公社时期的农民有了流动就业和在土地以外发展的自由,农村经济制度和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民本经济已经成为乡村社会经济主体的现实无法逆转了。我们惊讶地发现,在"放活农民、放活组织、放活基层政府"的农村改革中,我们用了25年,竟然还没有走完"放活农民"这一步啊!
25年后的今天,当一种声音--"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终于成为共识的时候,当"取消农民负担"、"农不养政"成为现实的时候,我们终于欣喜地看到民间组织每年将获得数百亿的资源,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即将从"官本位"的"收刮"体制中解放出来,久违的、一个充满活力的乡村社会即将来临了。
25年前的"放活农民"引发了民本经济大发展,促进中国经济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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