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劳动报酬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上,转移性收入和家庭财产性收入几乎不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在东部地区,2000年劳动报酬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46%,家庭经营收入为48%,劳动报酬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几乎占有相同的地位。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劳动报酬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大大低于家庭经营收入,其中,在中部地区,2000年劳动报酬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和70%,西部地区2000年相应的数字分别为23%和71%,这说明,在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依然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主。而转移性收入和家庭财产性收入二者合在一起仅占农民收入的5%左右,且这一比例自1993年以来在3类地区间并没有发生任何显著的变化。农民收入构成的地区差异表明,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民收入对家庭经营的依赖性更大,结构相对单一。
农民收入的构成虽然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地区差异,但收入构成的变化趋势在3类地区之间则是一致的:无论在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劳动报酬收入的比重都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而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则呈现不断减小的趋势。
从收入来源的贡献份额来看,3类地区之间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这一差异突出地体现在家庭经营收入对增长的不同贡献上。在东部地区,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之一。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家庭经营收入在最近两年已经无法为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正的”贡献,尤其是中部地区,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连续两年为负。考虑到转移性收入和家庭财产性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呈现出波动的趋向,这两类收入因而仍然无法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稳定来源。
上述增长源泉的地区差异说明,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更加多样化,而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呈现出单一化的倾向。
需要指出的是,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源泉单一化倾向是在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出现的。家庭经营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在中、西部地区突然变为负值,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引起重视的现象。这说明,在中、西部地区,1998年之后农业生产和家庭经营的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进入9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农业生产供求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供求总量上,随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我国基本结束了过去农产品供给短缺的状态,出现了农产品供大于求的局面。二是在供求结构上,随着消费需求结构的转变,低质量的大宗农产品不断出现“卖难”问题,相比之下,高质量的农产品又供不应求。这意味着,农业生产结构需要根据市场变化来进行调整。三是农产品价格从1996年开始一直下降,到目前仍处于低迷状态。因此,过去依靠增加产量实现农民增收的家庭经营方式已不复存在。在农业收入占中、西部地区家庭经营收入和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的情况下,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不断下降,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逆转,由正变负,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也越来越依靠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的贡献。
农民收入之所以存在着严重的地区差距,不同地区农户所拥有的要素禀赋差异和非农部门发展状况是重要的决定因素。根据相关研究(rozelle ,1994;张平,1999),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区域间收入差距拉大的最重要的贡献者是地区间非农收入的不平等。由于地区间非农部门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差距,带来了不同地区农村劳动力在就业机会上的差距。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发达,农户的非农就业机会多于中、西部地区,结果造成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之间差距扩大。除非农就业因素外,由于中、西部地区农户间所拥有的生产资料数量(如生产性固定资源、土地、自然资源等)、人力资本水平与东部地区存在较大差异,结果造成不同地区农户的家庭经营收入也存在着差异。
由此可见,在给定自然资源禀赋的情况下,造成地区间农民收入差异扩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地区间非农就业机会的差距上。尤其在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几乎完全依赖非农就业收入的情况下,缺乏非农就业机会就意味缺乏提高农民收入的途径。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农户,只从事家庭农业经营的专业农户因而是收入最难增加的农户。如果说增加农民收入的困难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那么,最困难的则是那里的专业农户。如何提高专业农户的收入并让他们适当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不仅是当前我国农业问题的实质,也是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中必须尽最大力量予以解决的矛盾。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效果,将直接关系今后农业的发展、农村社区乃至全社会的稳定。
三、农民收入差距的地区格局改变了吗
农民收入的地区差异有可能改变吗?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该弄清楚不同收入水平的地区是否存在着增长率的差异,其次还要弄清楚这些差异是否表现为有规律的一致性差异。
如果把不同省份农民收入按照地区分组,划分成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来比较3个组别之间和组别内部的农民收入增长变化格局,就可以进一步观察农民在3类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的增长变化规律。
我们发现农民收入地区间增长出现了以下非常有意思的变化规律:一是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是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成分。二是地区内部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俱乐部趋同”趋势,特别是东部和中部地区内部,各省之间农民收入趋同速度较快。
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和增长格局所呈现出来的变动趋势,与蔡昉等(2002)所揭示的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变化趋势是高度一致的。这种变化,不仅与各省的资源禀赋有关,更主要的是与市场化改革和要素市场发育高度相关。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市场化改革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发育上基本上处于由高到低的排序,因此,3类地区的内部趋同在速度上也出现明显差异。
在缩小地区收入差距过程中,我们可以将东部地区看成领先组,中、西部地区看成追赶组。中、西部地区要赶上东部地区的收入水平,就必须有更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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