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第一次明确了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规定市、县将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3)增加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坚持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启动西部地区农村教育“两基”攻坚计划,重点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远程教育示范工程,对农村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支持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
(二)“少取”政策(1)少收农民的税。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5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后来鉴于粮食生产形势的严峻,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国家决定加大减免农业税力度。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在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一些沿海省份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县也自费进行了免征农业税的改革试点。全国减征免征农业税233亿元,取消农业特产税68亿元,农民由此减轻负担共计301亿元。中央财政新增转移支付216.6亿元,加上以前基数,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资金达到520多亿元。(2)少征农民的地。严格保护耕地,全面清理整顿开发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暂停半年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特别是突破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级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三)“放活”政策 (1)放活粮食流通。在前几年放开主销区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主产区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实行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粮食期货市场进一步发育,玉米和黄大豆2号期货品种正式上市。(2)放活农村金融。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减轻历史包袱,完善产权结构,健全内控机制,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着力增强农村信用社活力。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3)放活农民就业。消除不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障碍,继续清理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和各项乱收费。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研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问题,一些城市已出台了具体的办法。为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对外出务工农民技能培训的“阳光工程”。
从2004年的实践来看,我国农业政策调整表现出3个基本特点:(1)对市场取向的改革更加坚定。面对2003年10月和2004年3月两轮粮价上涨,人们担心粮食流通市场化的进程会中断。但政府毅然出台酝酿已久的市场取向的新一轮粮食改革政策,在粮食流通市场化道路上迈出了最后一步。(2)对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明显提高。理性对待粮食回升,既没有过早平抑、扭曲市场信号,也没有向管制体制复归。这与1993年第四季度国内粮食市场出现波动以后当时政府所采取的应对策略形成明显反差。(3)对经济手段的运用更加娴熟。利用市场粮价的回升刺激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充分运用补贴等经济手段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特别是对水稻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对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府先后公布了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提前发出价格信号,引导农民发展水稻生产。
三、农业政策调整的走向
2004年虽然在农业政策调整上迈出了一大步,并且实际效果很好,但这并不表明农业政策调整已经完全到位。下一步还有很大的调整空间,总的走向是稳定、完善、强化。下一步农业政策调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政府要与市场合理分工,市场解决起来更有效率的就由市场去解决,政府解决起来更有效率的就应当由政府来解决。比如2004年对化肥价格的管制效率就很差,是典型的政府越位。由于化肥的上游产品煤、电、油、运、气价格全面上涨,以及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上涨,控制国内化肥价格造成企业开工不足、化肥出口增加和进口减少,结果加剧了国内化肥供求失衡的矛盾。(2)既不能只讲成本,又不能不讲成本。任何政策工具都是有成本的,对政策工具的选择必须进行成本效率分析,并且要完善政策成本的分担机制。有人认为2004年出台的补贴政策成本太高。实际上,据对一些县的典型调查,粮食直补的行政成本约为补贴总额的5%~10%。与国外农业补贴项目相比,我国的粮食直补项目是非常有效率的。问题在于,粮食直补项目中没有列支行政成本,而是完全由地方政府自行承担,这样地方政府就会感到成本很高。(3)既不能照搬国外做法,又不能不理睬wt0规则。政策要符合我国国情,要与国际惯例接轨。2004年出台的政策中,既有与粮食生产挂钩、直接影响粮食生产和贸易的干预政策,又有不与即期生产挂钩、对生产和贸易没有直接影响的补贴政策,还有旨在促进结构调整的支持政策。对这些政策要进行准确定性,要注意8.5%的黄箱支持上限。(4)既不能不保持连续性,又不能过分路径依赖。农业政策一经采行,无疑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也要注意克服路径依赖,跳出现有思路,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目前各方面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呼声很高。我国农业政策正处于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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