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民的收入问题。当然,各国的城乡收入差别程度还是不同的。
(三)农业内部结构 这主要是指我国农户的经营规模结构很不合理,平均每个农户的经营面积只有0.5公顷左右,大致相当于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即使与农业经营规模较小的日本和韩国相比也要小得多,大致相当于其1/3。
经营规模小的直接影响后果是不利于新技术的采用,因为许多新技术的采用是以一定的规模为前提的;并且,如果达不到一定规模农民也没有学习和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规模小往往也与产品质量低、价格低相关联。更主要的是,规模小商品量就少,劳动生产率就低。
按照谷物当量系数将所有的农产品都折算为谷物当量,可以计算出以谷物当量为单位的劳动生产率。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对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行比较(见表2(略))。从表2(略)中可以看出,美国等一些国家不仅农业劳动生产率较高,而且增长幅度也较大。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不仅绝对水平低,不到4吨,并且增长幅度也较小。我国不同省份之间差异也较大,大体上与农民收入的分布特点相同,也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特点(见图3(略))。从图3中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明显的相关关系。当然,也有少数省份例外,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和福建,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而收入较高,是因为非农业收入占的比重较大。另外,人均土地面积多的北方4省区(黑、吉、新、蒙)农业生产率较高,但是,农民的收入水平却不高,主要是粮食生产比较利益较低的缘故。
(四)体制与政策原因 政策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农业支持政策、农业税收政策、土地征用政策、农业劳动力转移政策等方面。
就农业支持政策而言,可以按照wto规则分为黄箱政策和绿箱政策。我国的黄箱政策支持主要是前些年对粮食流通补贴的支出,是用于国有粮食企业的补贴,并没有使得农民得到多少实惠。在绿箱政策方面,占绝大比重的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而其中大部分是水利建设,包括大江大河的治理,主要并不是服务于农业的。尽管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增加了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数额,但是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总量仍然不足,例如我国的农业科研投入强度仅仅为0.29%,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二是缺乏增加农业投入的保障机制,因为近年来农业投入的相当比重是依靠国债投资而不是预算内的投资。
在农业税收政策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专门的农业税费政策,农业税率水平很高。在税费改革时各地减少农民负担约20%~30%,而改革后的新农业税及其附加为常年农业产值的8.4%。按此推算,改革前的农民税费负担在10%以上。这对农民收入的增长是明显不利的。
在土地征用方面,据估算,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共征用了1亿亩耕地,每亩的补偿标准一般为8000—12000元。而政府土地出让的价格往往数十倍于此。据估算,由此造成农民的损失高达2万亿元以上。在土地征用方面对农民利益的侵犯是极为明显的。因为,如果土地作为农业用途可以给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则转换为非农业用途时土地的使用价值至少要增加数倍乃至数十倍。从理论上讲,农民只要获得了其中的百分之几就可以比原来生活得更好,而实际上很多地方的例子表明,对农民的补偿不仅没有使得农民生活在土地转为非农业用途后获得改善,反而恶化。
在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方面影响更为突出,主要是各城市在对待外来农民工方面采取了一些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歧视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直接性的限制就业,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农民工社会保障缺乏,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限制等方面。长期以来的等级性户籍制度是所有不平等待遇的集中表现。按照这种等级性户籍制度,从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镇到农村,形成了一个只能顺序向下流动而很难反序向上流动的体制。农村人口处在这个等级梯次的最下端。农村劳动力和人口不能按照经济发展的要求向外大量转移,就使得农业部门就业在整个社会就业中所占的比例不能较快降低,使得劳动生产率难以较快提高。
(五)农民本身素质 农民本身的素质不高也是影响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我国农民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仅仅为7年。受教育水平低,影响到农民了解、学习、采用和掌握新技术的能力、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能力和外出打工的能力。而这3个方面都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三、解决我国农民收入问题的思路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制约我国农民收入问题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解决我国农民的收入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这既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各级政府的帮助。对于政府而言,需要采取各种不同的措施,包括长期措施和短期措施,治标措施和治本措施。
(一)加快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规律,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这是促进我国农民增收最重要的外部条件。只有大规模地转移农业劳动力才能大幅度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通过城市化才能提供较多的二、三产业就业机会,尤其是就业发展潜力最大的第三产业只有在城市中才能发展和扩大。城市化也会提高非农业用地的使用效率。积极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需要逐步深化一系列体制改革,尤其是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城市化的重点应当是加快促进中小城市的发展,在中西部地区以县以上城市为主,在东部地区也应当包括一些中心乡镇。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动 农村劳动力外流到城市中就业是城市化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外流与城市化有所区别,是因为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别限制,使得到城市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并没有真正或者正式纳入到城市中去。在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改革之前,城市中的农民工现象将长期存在。取消对农村劳动力到城市中就业的各种歧视性限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的重要措施。
(三)提高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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