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对商品征税,产品进入市场就征税,不进入市场就不征税。而现行的农村税改政策包括对农民吃的口粮、留的种子、饲料都要征税,并且不扣除成本、费用,实际上是对全部农产品征税,不是对商品征税。据统计,目前我国农业商品量仅占农业产品总量的40%左右,等于无形中增加了农民60%的额外负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市场经济不能拿地租当税收。尽管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这种改革还很不彻底,并不符合现代税收制度的要求。其次,城乡各种权利也不相同。如政府投资少,农民享受公*品难。长期以来,农业以“剪刀差”的形式为工业积累做出了巨大牺牲,但农民却很难享受到公*品服务。农村的各项公共设施主要靠农民集资,“人民道路人民修”、“人民教育人民办”,就连乡、村干部的工资也靠农民来供养。造成了这种不公平的国民待遇,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实际上是政府职能上的“缺位”,忽视了政府提供公*品和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忽略了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造成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使城乡差别进一步拉大。
2、农民无组织
工人由工会,妇女有妇联,学生有学生会,然而九亿农民却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组织。现代经济学理論认为,一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大小,并不取决于他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他的组织程度。农民在人数上是强大的,但在势力上却是弱小的,他们数千年来一直处于被剥削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提升了农民的地位,赋予了农民权利,但是仅仅靠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很难从根本上保障赋予给农民的权利不被侵害。如果没有一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民组织,农民的利益还是很容易被剥夺。如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职能监管部门常执法不力。一些不法经营者无视市场法则,违法违规经营,不少职能监管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只顾眼前、局部利益,公然或暗地里成为不法经营者的“保护神”,想方设法为这些人开脱罪责,市场监管、执法监督软弱无力,甚至形同虚设。有时不少案件已经调查得很清楚了,但调解、执行协议难。侵权行为发生后,经常是销售者与生产者互相扯皮,上级单位与下属部门互相推诿,拒绝接受维权部门的调解,这些都使得农民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影响我国农业和农民的发展。
3、农民无自由
农民无自由首先表现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束缚。自从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便失去了1954年宪法规定的“自由迁徙”的权利,被牢牢地束缚在贫瘠土地上。计划经济下这种城乡分割的户籍世袭制度使人们形成了“农民的孩子天生是农民”的思维,从而造成了不同的身份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的城乡差别。“孙志刚事件”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以户籍管理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分割体制,把城乡居民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使农村人口不能自由向城市迁移,阻断了农民进入城市工作的途径,造成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消费差距。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以及城市用工制度的松动,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但这只是一种体制外的、暂时的流动,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也不纳入城市的就业管理。以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分割体制并没有根本改变,使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和农村,导致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存在较大的结构性偏差。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业就业比重最高的国家之一,仅次于缅甸(62.7%)少数发展中国家。
4、农民无地位
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是一个整体享有较高的*地位群体,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但在1997年以后,农民尤其是农业劳动者阶层开始遭遇经济社会地位下降的趋势,这使得他们丧失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优势,而转变为一个地位较低而且明显处于劣势的社会阶层。中国社会科学院28日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指出,在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五次社会大流动过程中,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明显存在着下降的趋势。中华全国总工会2002—2003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无论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农民工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一位,这就体现了当代中国农民的地位何其低下。
5、农民无保障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中国现在还有2800多万农民生活在年均收入627元的贫困线之下。这是由于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处于分割状态所造成的。实际上广大农民不但没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甚至连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也没建立起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包括优抚救济、养老、医疗保险、福利等)每年约400多亿元,仅占gdp的0.5%左右,其中有2/3来自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自筹,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比例为24:1。自2004年开始,我国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的力度,湖南的农村社保工作也取得了长远的发展,但仍然面临资金紧缺,进度缓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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