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使用权用于非农业用途,不得对村中没有受到影响的任何一部分土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应该分配到受征地影响的农户手中。土地补偿费或土地流转收入可以在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中受影响的农户之间分配。需要安置受征地影响的农户的,安置补助给与需要安置的农户。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所有的耕地或荒地,土地补偿费或流转收入可以在集体和村中的所有成员之间分配。
在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受影响的农户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可指定一个政府机构或国家银行作为契约中介机构,负责处理土地补偿费或流转收入的分配事宜。中介机构应将所有征地补偿或协商流转收入存入指定的中介机构专用帐户,受益人为按上述比例受益的失地农户和集体土地所有者。
通过征地或协商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可作为建立此中介机构专用帐户的见证。
集体流转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用途的,国家可以征收土地交易税,但税率不得超过交易所得中受影响农户收入所得的5%;如果交易所得为分期付款,则不得超过任何一笔付款的5%.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如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将被征用,有征地的知情权,并有权参与征地的全过程。因公共目的提出征地申请后,应及时通知土地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农民。通知应是书面通知,必须张贴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公开地方,并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地事宜。
在随后的征地各个阶段,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向农民通报有关拟议征地的实质性意见,如选址、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补偿标准和补偿分配、分配给哪些农民、何时分配、进行征地的时间表等,农民有权参加讨论这些问题的会议。有关部门必须在征地开始进行之前审理农民的意见并做出答复。
当有关部门根据这些程序最终批准征地之后,应给予受影响农民一定的时间清场。
有兴趣转入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目的一方在表示出其意向之后,集体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是否流转本村的使用权。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以及全体受影响农户的同意,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有意转入方提出补偿要约之后,集体应该通知所有受影响农户,并召开第二次村民会议,讨论这一要约并确定是否接受要约。每一受影响农户应有一位代表参加所有其后与受影响土地补偿有关的谈判。
①本文的主要目的是集中讨论国家征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这两个问题,因此没有涉及集体因公益事业需要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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