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度(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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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的死亡人数。 2、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在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性质严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 3、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在1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火灾*事故,或者其它性质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4、本《制度》及《条文解释》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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