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在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有关的资料上。
三、整合审计资源,相互借鉴审计成果,促进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协调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国有企业构成不断地发生变化,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对大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实行相对持股,加强国有企业的产权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有人认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政府审计应逐渐退出,而由社会审计来承担。我们认为不妥。通过以上分析和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在国有企业审计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两者不可相互替代。但由于政府审计资源有限,不可能对全部国有企业进行全面审计,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提出了社会审计的要求。因此,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在企业审计中存在整合审计资源,相互利用审计成果,促进二者协调发展的必要性。
国家审计应充分发挥宏观监督、惩治腐败、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职能。提倡微观入手,宏观着眼,通过对微观经济单位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宏观调控的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惩治腐败服务;注意发现查处由于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企业一般的财务收支问题,可以有选择地利用社会审计的审计成果。选择的依据是社会审计机构的诚信程度、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等。社会审计也可利用国家审计的审计成果,通过国家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经营倾向,确定重要的会计问题和重点审计领域。
国家审计在审计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主要精力应放在大型企业审计上,对服务业以及其他小型企业的审计工作,主要由社会审计承担。另外,国家审计要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在审计人才、审计技术和方法上不断提升。在提升过程中,与社会审计的相互交流能起到促进作用。这种交流既可以体现在具体审计实践的合作上,如国家审计机构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委托。同时,在理论上也可以进行合作,比如采取召开研讨会的方式,加强双方人力资源的接触,也可以以联合课题攻关的形式进行合作,从而为提升双方的审计技术和方法献计献策。
通过二者的相互借鉴和协调,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可以在各自不同的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工作,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审计效率,减轻被审计单位的负担。(焦戌永王晓鹏王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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