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就越大。另辟蹊径的努力就越大。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近年来,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范式有向英美普通法系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我们应及时跟踪, 未雨绸缪,找寻法律与会计审计联姻的新形式。
悖论之三:高规范成本与低环境质量的差异
会计审计准则制定得再好、再先进,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就成了一纸空文,就成了“两张皮”。因此,实现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化,一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会计审计准则执行机制。整合监管资源。防止监管不足或过度;二是要让会计审计人员完整、准确地掌握准则的精髓,不搞“玄学”,不搞“神秘化”;三是尊重、体认来自于实务界的职业判断,引导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总结、提炼职业判断,使之成型后推广。
还应看到。与国际相关准则趋同的代价是执行成本的提升。比如。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在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以及实质性测试方面比以往测试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而委托人却没有做好增加付费的准备。在目前会计服务市场竞争加剧、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追求理念的现代性、不求执行的纯粹性恐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悖论之四:利润导向与资产负债导向的差异
我国企业一向对业绩指标非常重视。利润表导向明显。无论是企业首次股票发行上市、增发配股、发行债券,还是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一直都突出收益率等指标,利润发展水平比现金流量变化更受重视。而iasb制定的ifrs规范的重点是资产负债表,更加重视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表达,提供的信息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可以说。我国现行的侧重于利润表和ifrs更关注资产负债表是两种不同的会计观。
悖论之五:文化的差异
西方国家倾向个人主义和宗教。信教人士比较中立和诚实,行事谨慎,体现在会计审计上,法治的成分大。我国倾向集体主义和东方的中庸哲学,权力距离较大。透明的成分少,人治的成分多。
六、会计审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实务考量
我国已发布的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至少存在以下差异:(1)在存货准则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国际准则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2)在建造合同准则中,国际准则允许将因订立合同发生的、与合同直接相关的费用作为合同成本的组成部分。我国准则要求将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3)在固定资产(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准则中,国际准则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产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得或损失。 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允许确认利得或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国际准则允许计入当期并包含在经营活动损益中,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4)在租赁准则中,国际准则对“公允价值”、“经济寿命”、“使用寿命”、“租赁投资总额”等术语作了定义,我国准则对它们未作定义。在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分的判断上,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我国准则强调账面价值;(5)在收入准则中,国际准则仅规定了收入计量的一般原则。即收入以其已收或应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我国准则却对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等确定了单独的计量原则;(6)在借款费用准则中,国际准则没有对“专门借款”作出定义,我国准则对此作了定义,国际准则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我国准则仅包括固定资产;(7)在关联方披露准则中,国际准则所指的关联方不涉及合营企业,我国准则将合营企业视为关联方。国际准则对某些情况下(如已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作了一定的豁免,我国准则没有这样的豁免;(8)在投资准则中。国际准则要求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所享有的在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的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按商誉的规定进行处理,我国准则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应享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摊销并计入损益;(9)在或有事项准则中。国际准则要求按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现时义务所要求支出的最佳估计值的折现金额来确认一项准备的金额,我国准则规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其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并采用了“预计负债”的概念;(10)在无形资产准则中,对于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国际准则要求区分同类与非同类资产交换,并要求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我国准则要求根据非货币交易准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等等。
既然趋同就是向着一个目标的靠拢,那么,应尽最大可能靠而拢之。暂时无法靠拢的,可加大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如根据需要适当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项目具体化;扩大附表和报表附注的信息容量:增加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次数,缩短财务信息公布期限。我国现行采用的“双轨制”,即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从逻辑上分析,不利于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因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各自的繁简程度不同,法律的效力相等、规范的对象一致但规范口径时有出入,容易让人无所适从。在审计方面,尽管国际审计准则没有国际会计准则那样有影响力。但是,我国审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程度还是高于会计准则。这一方面表明审计准则的利益相关度弱于会计准则,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审计准则一开始制定就站在了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平台上。并且从未动摇。
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的重要基础与迫切需要。比如,尽可能削除可能危及审计独立性的各种情况;公开审计服务的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所属的审计委员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向管理层和治理层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期轮换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等等。
七、结语
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是我国会计审计的现实需要、战略选择、发展愿景,同时也是和谐会计的构成要素。
然而。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业。一如汽车不是速度快的马车,电灯不是亮度大的蜡烛,我们需要把握会计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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