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都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权力、地位、金钱这些身外之物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看得淡一些,保持一颗平常心。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提高自律能力,自己警戒自己,时刻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看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如果我们每一位党政领导干部都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清醒状态,就能够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就能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吴官正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不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要把这方面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二)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始终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在党的各项纪律中,*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坚定的*信念和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政令畅通。在喀什,遵守*纪律,第一条就是要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在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这方面不仅要看说得怎么样,关键要看做得怎么样,是否能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做出表率。尽管长期以来,在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上强的问题方面我们采取了很多办法,下了很大气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应该承认,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从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看,确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上发生了严重的蜕变,有的明里暗里支持、包庇、纵容和窝藏“三股势力”,有的甚至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各级党组织必须真正把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的现实表现作为第一位的*标准和纪律要求,落实到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和党管干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全过程。要让每一个党员干部明确,在反分裂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是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就是站在敌对势力的立场上,不存在中间立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纪律检查。对那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关键时刻*上摇摆不定、经不起考验的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对*上有严重问题,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严格执行纪律,决不手软。
(三)牢记党的宗旨,维护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时刻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要切实解决好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成果,抓紧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重组、涉法涉诉和拖欠民工工资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整治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不公、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不正之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对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的全额免征农牧业税政策、“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政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双免”优惠政策、乡财政对村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提高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等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减轻负担。要大力实施抗震安居工程,年内力争完成8.4万户抗震安居新房的建设任务。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抓好异地搬迁,力争使10万农村低收入和贫困人口脱贫。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春耕生产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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