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第三,农村的社会化养老缺乏法制化的管理和规范。特别是养老保险的管理和运作以及社会救济具体实施,缺乏规范的法制化措施,某些方面的工作流于形式,或者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实际工作中漏洞很多,导致某些社会养老保障措施不能得到落实,部分社会养老保障金不能真正用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多数老年人还不能实现共享社会救济发展的成果,甚至落后于平均生活水平。
(二)老年需求得不到满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农村开始的一系列改革政策给广大农村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大多数农民已告别贫困走向富裕,但在老年需求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
第一、农村老年人经济自养的能力不足甚至低下,其他亲属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很小。
第二、农村老年人身体不健康的比例高,感到生活无人照料的比例高。
第三、在农村,仍有一定数量的因种种情况时常感孤独,无处无人诉说心事。
(三)医疗困难、医疗水平低。与城市不同,我县农村一部分老年人没有医疗保险,看病全由自己掏腰包,而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之后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看病的钱由子女(主要是儿子)负担,而多数子女经济收入低,无法全力承受其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老人生病后,只要进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生说治不好,大部分老人及家人也就不再坚持医治了。对老年人来说已经完成了人生的任务:传宗接代、抚养子女长大*;对子女来说已经尽了自己的一定责任,无论从道义上还是舆论上都不会受到多大的谴责。这就出现了有病难医、或不医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县农村长期处在较落后的阶段,医疗机构设施比较落后,技术水平比较低,合格医生比例不高,因此老年人一旦生重病后,对痊愈所抱的希望不大,这也是老年人就诊率较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 生活质量低下。在我县农村,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传统责任,但是赡养并没有一定的标准,也即是说,给什么样的伙食、住什么样的房子没有标准,只能以儿女的孝心来保障,但相当一部分儿女养老意识不强,因此,尽管儿子生活越来越好,但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却变化不大,甚至随着物价的上涨,老年人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艰难,更不用说照顾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同时,我县大多数家庭、子女外出务工,留下老年人在家带管孙子、上学等,老人不但生活无人照料,还要管教孙子,很难安度晚年。
(五)部分农村家庭赡养形式简单,子女负担加重。 虽然说老年人在家庭就可以完成养老,但实际上农村的老年人传统的养老形式是非常简单的。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农村家庭子女数逐步减少,过去由几兄弟共同承担的对父母的赡养变成了由两个子女或一个儿子承担,这样,在家庭规模小型化之后,同样赡养形式简单的完全家庭养老却加重了子女的负担。特别是儿子外出打工后,儿媳妇既要承担农活、家务活、照料下一代,又要承担对老年人的赡养责任,家庭负担加重。
农村老年人的问题一方面制约着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过分的依赖家庭养老所造成的结果易导致养儿防老的陋习难以剔除,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出现困难。因此,设法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解决农村老年人问题的主要对策
针对农村老年人的主要问题,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体系已刻不容缓,建立主要包括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加强老年人自我保障为重点,提倡集体助养和建立社会共养为保障的养老体系。
(一)强化子女的赡养义务,建立家庭养老体系。中华民族历来有赡养老人的优良传统,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赡养老人不仅仅是子女应尽的职责,也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公民义务。在《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条款中分别将这一义务用法律的形式给予了确定。因此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的社会职责。一方面,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子女赡养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农村老龄工作者应当通过宣传、监督,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组织有领导地在农村倡导、推行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规定赡养标准和子女的责任,确保老年人的家庭赡养,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体系。
(二)鼓励老年人自养。老年人的自养来源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年轻时的收入积蓄,二是在老年时仍然有劳动能力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所得。农村老年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制定具体措施,鼓励老年人自养。如协助地方建立老年人储蓄机构,帮助老年人制定养老计划,发展第三产业,制定优惠政策,为老年人提供劳动就业机会,增强老年人的自养能力。
(三) 集体助养。集体助养的主要对象是孤寡老人和困难老人。敬老院是解决孤寡老人和困难老人的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生活护理的主要场所。而我县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可以用集体经济建立集体养老金制度,也可由集体经济和一些富裕起来的村民共同出资。建立集体养老金制度,对有较大经济开支需要的老人给以适当的帮助,以弥补家庭养老、社保养老和自我保障的不足。同时,建立邻里互助小组,充分发挥邻里功能。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这一初级社会群体在传统的农村担负着“守望、共生”的重要功能,邻里之间的相互照顾包括家务劳动,老人小孩的照看等。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老龄工作者要发挥农村邻里互助的作用,组织农村老人自愿组成的邻里互助小组,就近开展邻里互助服务,给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小孩的照看、老人的看护,充分调动社区老人的积极性,强化邻里的互助功能。邻里互助的另一形式是家庭之间互相协调,例如张家的劳动力帮李家耕种农田,李家的老太太帮助张家照顾小孩等等。
(四)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强调子女赡养和集体助养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供养,培养通过社会保险养老的习惯。建立基层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发展相应的养老形式,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的制度化、法制化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五)建立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在农村老年人看病难主要是经济困难和交通不便。因此,今后农村的老年人社会工作方面还应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在农村建立和添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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