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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完善财产管理制度,规范财产请购、领用、保管、登记、报废手续,进行财产核查、登记,做到总帐、分帐相符合。与各个班级签订班级财产管理,使用合同书,进一步充分发挥财产使用率,大力提倡爱护公共财物。
(3)基建、修缮或较大项目实行行政采购,招标、议标或集体研究决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增加透明度、可信度,即节约了开支,保证质量,又得到教职工的好评,在民主管理学校工作中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依法管理、民主监督
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年召开教代会,坚持学校的重大决策必须由教代会讨论通过,让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学校又进一步规范各项校务公开制度,做到“六个一”:制定了一个切合实际、统一规范和便于群众监督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设置一个公布栏;规定学校主要领导为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并成立校务公开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一本公开记录本;设置一个意见箱;成立一个校务监督小组,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学校把财务管理、收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生育管理、教职工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学校重大决策8个方面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特别注意选准那些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向群众公开。公开前,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学校党政领导具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公布后及时通过工会、各处室、年段负责人搜集教职工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并将办理结果公开。公开的时间,视不同情况而确定。属于日常事务的按半年、季度或月份公开;属于阶段性的及时公开;对于热点问题,如收费、招生、工程建设等提前公开。同时,建立档案备查制度,将每次公开的内容、地点、时间、程序、形式、承办人、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记录整理,建立档案以备查。
校务公开作为一种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从加强监督方面入手,建立一系列监督制度。学校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审议校务公开的内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客观公正,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同时,认真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后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得到有效地解决,以防止这项工作流于形式。
校务公开是教代会内容的丰富和深化。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把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与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补充和丰富教代会的内容,拓宽教代会工作的领域,学校在发挥教代会功能的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规章制度,凡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奖惩方法、财务收支等情况都经过教代会认真审议通过。通过落实教代会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干部的职权,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的进程。学校通过建立校务公开和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让广大教职工在获得对学校知情权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教职工民主参与权和管理权,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真正实现学校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
四、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利
学校严格依法治校,民主监督,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合法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依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制订《永春一中“梯级教师”评选条件及办法(讨论稿)》《永春一中关于设立教职工考勤奖的暂时规定》、《永春一中评选先进教育工作者工作方案》、《永春一中教职工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永春一中关于优秀教师管理办法》、《永春一中关于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培训的规定》、《关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决定》等制度,确保师生的权利得到落实和保障。建立和实行校内申诉制度,依法处理师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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