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及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认真贯彻《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及《永春县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制订《永春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方案》,落实教学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制定学校教学“三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时事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等专题教育。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没有随意开除学生,擅自停课、放假等现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003-2004学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励
16人次,省级奖励
3人次,市级奖励
31人次,朱敏参加第十五届“希望杯”数学邀请赛获泉州市第一名(全国一等奖)。
2004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
729人,其中重点线
213人,本科上线人数
516人,比
2003年增加
164人,应届正取生上线率
91.38% 4、建立教职工工作检查制度,规范教师管理
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职责明确。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体系,做到各部门协调有序、职责分明。继续实施《量化考评方案》,进行中期考评和期终评价。完善管理规章,实现管理工作的整体优化,按德、能、勤、廉诸方面进行考评,重平时、重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教职工失职行为的处理有相关规定、处理程序、处理记录。实行教师教研制度和进修制度,加强教师基本功培训,开展青年教师优质课、高级教师示范课、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公开课、观摩课等活动。制订青年教师培训方案,以青年教师研究会为阵地,积极开展青年教师培训活动,缩短青年教师的成熟期,以适应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发挥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加大“名师工程”的工作力度,开展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活动。开展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学校的教学活动,实施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生,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招生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档案。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县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办法,健全学籍档案资料。做好会考、高考学籍整档。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学校经费管理和使用合法
规范财务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原则,廉洁奉公,认真做好审批制度,亮证收费,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票据,资金学校统一管理,杜绝乱收费。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预算、开支决算、稽核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把财务管理推向一个新水平。加强完善财产管理制度,规范财产请购、领用、保管、登记、报废手续,进行财产核查、登记,做到总帐、分帐相符合。与各个班级签订班级财产管理,使用合同书,进一步充分发挥财产使用率,大力提倡爱护公共财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坚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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