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建设相结合,全面贯彻“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重要思想,努力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在家讲孝敬、在校讲勤奋、对人讲礼貌、对己讲仪表”的系列道德教育活动,严格行为规范教育,规范行为管理,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文明行为习惯,有效预防、遏制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种不良的违纪现象,塑造一中师生的良好形象,促进优良校风的进一步形成。通过普法与师德教育的紧密结合,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和进行法制教育工作的能力;注意纠正教育行政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违纪、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教职工严肃查处的力度;努力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对行评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彻底整改。
4、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回顾学校普法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研究对策,在新学年度学校普法工作中,结合开展“文明班级”评比活动,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渗透到“文明班级”评比的各项指标中,把说教式教育转化为直观教育、养成教育;根据学生法制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使广大师生在活动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富有成效的 教育。
通过《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每位教师都认清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所以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事事时时注重为人师表,力求给学生以良好的影响。因此说,通过普法教育,极大地提高了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全校员工能尽职尽责,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大大地增强了责任感,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
通过《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学生的“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使学生产生了愿做高尚的人,争做有益的事的心理,自然摈弃了那些不法的心理与意识,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情操素质。
六、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依法按章程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普通高中。不断完善、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在实施管理活动中准确、高效地运转。学校被评为省一级达标学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必备办学条件。
2、建立学校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机制
学校重大决策经教代会决议通过并请校法律顾问审核,对外签定重要合同均经过法律审核并进行校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领导、教师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贯彻落实教育方针,依据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确定办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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