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以及归户计算结果,组织基层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检查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落实情况,为做好夏季税费征收工作打好基础。
3、认真组织督查,促进政策落实。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面上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情况,
5月中下旬,县农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乡镇进行了督查。对照审批方案,核对归户结果;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发卡入户情况,听取农民群众反映。
6月
9日,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之后,县委、县政府负责人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会商,研究贯彻意见。一是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海办发
[2004]52号)于
6月
9日连夜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立即执行政策,并对本乡镇农民负担执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办、县监察局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于
6月
13-14日对全县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角斜、洋蛮河、古贲、曲塘、南莫等
5个乡镇。
二、减负政策执行情况
从各乡镇自查和县抽查的情况看,今年我县减负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全县
25.05万农户,
74.27万承包人口
,承担两工的劳动力为
35.19万个
,计税面积
77.67万亩
,农民承担农业税及附加
3258.11万元
,税率在去年
7%的基础上下降了
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比下降
,农业税的计税价格和常年单产标准不变。农业税社减实行了先减后征。统一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后,村级范围内兴办生产和公益事业,采取
“一事一议
”的办法向农民筹集资金和劳务。全县农民承担
“一事一议
”筹劳
276.08万个工日
,每劳每年不超过
8个工日;实行以资代劳坚持农民自愿,严禁强制以资代劳,全县农民承担以资代劳工日
140.76万工日
,折代劳金
1407.61万元。农民承担
“一事一议
”筹资
1414.48万元,人均不超过
20元。从
2003年开始,我县已经停止执行向农村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员收取公益事业建设费的
“公平负担
”做法。
1、规范操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我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
“上限控制、民主议事、议批结合、张榜公布、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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