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横向比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稳定。在网上调查中,86.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国家机关差。93.1%的民警认为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比其它国家机关强度大。从*资源方面比较,以深圳公安为例,一万多人的队伍,占深圳所有公务员将近一半的数量,才是个局级单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级单位有的只有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同样一个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晋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机关,可能毕业十年后连个副主任科员都不是,因为公安系统晋升级别指标十分有限。按职位数比例,在公安当个科长比在市政府当个处长的比例还小得多,公安机关科、处级领导的平均年龄比起其它机关领导的平均年龄大得多,留给公安民警的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这种*资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没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晋升、工资、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另一方面,*资源的劣势并没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补偿。在网上调查中,94.3%的民警认为超时加班应该按国家标准补加班费。公安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外勤民警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是超时加班很少有加班补助。
仅仅通过“教育整改、统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变思想作风呢?警队为什么会存在厌战情绪?因为警察也是“经济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职业与海关、税务、工商等职业相比。很明显,警察的待遇差、晋升难、强度大、时间长、危险性高。通过对比,心理产生不平衡。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警察工作积极性不高,或是警风警纪不正,或是以权谋私。所以说,不平等的公务员待遇,是目前公安队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权利和义务。九十年代以来公安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正规化建设,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乱没收、乱收费、乱罚款”,减少收费项目,部份职权明确划归属海关、工商、城管等单位执法,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这些都是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在警察权利调整的同时也应同时对警察的义务进行调整。在当前形势下,警察的权利越来越少,义务却是越来越多。在网上调查中,有52.9%的民警认为警察的未来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1、“有困难找警察”提法是否妥当?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难”有很多方面,没钱没工作是困难,没户口没房子也是困难,家里水龙头坏了没人修也是困难。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许多刑事案件因为警力不足影响侦破。另一方面,却有许多公安民警响应“有困难找警察”号召,动用*警力,在公务时间帮群众搬煤气,修水龙头、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闻媒体的肯定和宣传。有一位警察因为群众家里门反锁了,帮群众从阳台爬上楼开门,结果失手摔死了,成为单位的模范“英雄”。还有大量警力忙于为上级领导的车队开路,为名歌星的演唱会作保卫,为游乐场所充当看门人。各级公安领导是否应该反思,怎样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资源,才能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当?按照现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还是警察,就算不佩枪,不着*,不带警察证,如果遇上刑案,同样应该负起警察职责,否则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们保护人民,谁来保护我们”?相比之下,一个教师下班了,没有责任要教邻居的小孩读书;一个税官下班了,没有责任对街头偷税的小店收税;一个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没有责任查封一间无牌发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的某些领导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是不足的,片面强调了义务,忽视了对等的权利,为了取得宣传效果,为整个警队戴了高帽。这种脱离实际的唱高调实际上是十分有害的。过多、过高的承诺分散的警力,影响了办案,到头来承诺无法兑现,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诉。群众投诉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种循环的结果,就是全社会都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全社会都对警察不满意。如果能够重新明确公安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警察该做的义务一定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公安机关就不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诉也会大大减少。
四、几个问题的思考
(一)对公安“先进经验”的衡量和评估。从公安新闻媒体报道看,公安工作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这些先进经验是怎样产生的呢?笔者的调查结果是:先进经验通常是新上任领导创造的。新局长到任一个新的岗位,首先保持队伍稳定,对前任局长的工作表示肯定,对局内的领导进行调查摸底;第二步,逐步对局内领导班子的分工进行调整,任用一些新的中层干部,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对前任局长所创造的先进经验逐步进行淡化;第三步,召集智囊团,以某单位为试点,推出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各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第四步,在全局开展*教育,推广先进经验,并上报上级领导,取得上级领导肯定。由此可见,之所以有“先进经验”,是因为新领导需要有“先进经验”来体现自己的政绩。新任领导要想树立威望,必须推出自己一套新的管理方法。建国几十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年年在摸索,年年在改革,年年有新经验,各搞各的经验,长期没有稳定统一的工作规范,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一个人如果长期处于吃药打吊针的状态,起码不是个健康的人,一个单位长期处于变革之中,内部的消耗更是难以估计。以往事实证明,各种宣传报道宣扬的“先进经验”多数并不能长期维持,换了领导,自然分崩离析。笔者认为,公安工作应从“人治”转向“法治”,应该依靠健全的法律和工作规范而不是某位领导新的“点子”。建立工作规范是一个系统工程。依靠法律,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各项公安业务进行充分调研,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稳定的工作规范。领导如果能够不折不扣把现有的工作规范落实到位,已经是很大的政绩,没有必要每个领导都推出自己新的一套办法和经验。网上调查中,64.7%的民警认为各级领导的水平不高。尽管公安队伍“先进经验”很多,但是领导的总体水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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