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应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领导集体其他成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书面意见,要全程记录清楚。
(五)逐项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议题经充分讨论后,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议题内容采用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必须记录在案。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投票结果当场公布。非领导集体成员不参加表决。
(六)形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有关要求
(一)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二)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三)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会议再讨论表决。
(四)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四、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一)对领导集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由领导集体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二)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该决定的相关会议决定。
(三)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将领导集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五、违规处理
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讨论稿)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 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 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民意,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 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2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八条 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党枝江市委员会
民主议事恳谈会制度
(讨论稿)
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广泛集中民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筑市委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促进市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议事原则
(一)公开、公正和平等协商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原则;
(四)充分酝酿、科学分析和慎重决策原则。
二、议事范围
召开议事恳谈会主要是就重大决策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有关人员通报情况,交流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宜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听取市委及相关部门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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