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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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 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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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招待费管理规定 下一个公文方案: 药监局廉洁执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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