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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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党员在廉政建设中发生问题扣3分;对违纪党员隐瞒不报扣3分;未按规定认真处理扣2分。党员在廉政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局以上通报表扬或书面表扬的加1-2分。 22、党员带头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要求穿着制服,仪表端庄。 3 违反劳动纪律、着装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 23、党员干部带头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规范用权行为;文明待人接物,全年没有发生因作风问题造成工作上的失误,没有发生因越权、渎职引起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现象。 3 因用权行为、服务用语不规范、暗箱操作等作风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引起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每项扣2分。 (五) 群众 信任 党员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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