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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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到的扣2分。 29、党支部书记把党务工作作为实质性工作来抓,对支部年度工作、重大活动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 4 查有关记录,未做到每例扣1分。 30、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支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和督促局党组成员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 局党组成员无故缺席本党小组活动的每次扣1分;没有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每次扣2分。 31、主动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2 未做好每例扣1分。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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