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思想,紧扣执法为民这一主题,继续大力推进革命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要把*建警放在首位,确保政法队伍*上忠诚可靠。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广大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政法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要求,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政法部门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完成各项政法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地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的*原则和组织纪律。政法各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自觉服从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以及重大改革措施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要提高政策法律水平,进一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把服从党的领导、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做到严格、公正、高效、文明执法。
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讲*、讲大局,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负具体领导责任”的维稳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因不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重大决策错误,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贻误处置,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致使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维护社会稳定“一规定、三制度”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执行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看经济发展速度,还要看社会稳定的状况,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稳定。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和政法综治工作的形势,从全局的高度研究部署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维护稳定的力量组织协调起来,把责任制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手段和制度保障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继续重视解决政法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要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预算体制,千方百计保证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和办案经费。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要求,从*上爱护、生活上关心政法队伍。
要进一步加强政法委的自身建设。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重要责任。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日常工作体现在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党委关于加强政法委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优化人员结构,规范工作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问题。要把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政法队伍建设的范围,统一要求,统筹安排,配强班子,把好进人关,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大与政法部门干部交流的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法委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深入研究和总结推广维护稳定及政法工作的经验,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规范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好协管政法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增强为政法各部门服务的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政法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全体政法干警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加快元谋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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