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日益增多。近年来,因企业改组改制、市镇建设、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森林、水利、土地纠纷、行业纠纷、学生就业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行为日趋激烈。这些群体性事件群众要求的合理性同反映形式的违法*织在一起,如果处置不当,局部问题就可能转为全局问题,非对抗性矛盾就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我县改革的不断深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下岗就业、市镇建设、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任务越来越重,各种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可能会相对集中,一些难以预料的不稳定因素可能进一步增多,在一些地方将成为影响稳定的主要问题。
(三)治安防范压力日益增大。在2001、2002年全县连续两年刑事发案出现稳中有降的情况下,2003年刑事发案又出现了回升,同比上升了12%,其中伤害、*、抢劫、*、放火、强奸、*等八类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上升8%,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同比上升21%。此外,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滋生和诱发犯罪的因素还在大量增加,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出现,加之境外仍保持较大规模罂粟种植,毒品犯罪活动猖獗,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基础还较为脆弱,社会面的控制和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全县面临着治安问题不断增多的压力。
针对面临的形势,根据全国、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2004年全县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双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基础设施不落后、技术装备不落伍、队伍建设创一流、工作业绩达优秀的要求,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政法工作改革和政法队伍建设,为我县改革发展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必须自觉地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执法为民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自觉地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两项基本任务,全力为大局服务;必须自觉地坚持与时俱进,把加强党的领导、提高队伍素质、改革司法体制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三大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保障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
三、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围绕全县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2004年全县政法各部门在全面推进政法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团结协作,合力攻坚,寻求新突破,创造新业绩,努力把我县的政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以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重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一要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指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对于保持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和关心群众利益的高度,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正确看待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二要及时发现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是做好化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增强排查的经常性,不断完善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党政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等在维稳工作中的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人民内部矛盾的底数和动态。要增强排查的针对性,紧紧围绕企业改制兼并破产、移民安置、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围绕因改革使利益关系发生重新调整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开展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要增强排查的主动性,不能等到上级有了统一部署或有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活动才去排查。
三要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从我县近年来已发生的的群体性事件看,多数表现为一些群众要求的合理性同反映形式的违法性相互交织,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正确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妥善处置。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抓紧组建信息预警、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发生群体性事件以后,党政领导要按照“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尽快赶赴现场,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要快速反应,迅速查明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态,防止发展蔓延,尽快恢复秩序。同时,要发挥政策的威力,维护法制的尊严,把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大多数群众要立足于教育疏导,不能把他们推到对立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共秩序、冲击党政机关、堵塞公路、破坏交通秩序等极端行为应依法果断处置。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蓄意制造事端的幕后操纵者和实施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坚决依法打击。应当强调的是,决不能动辄把公安机关、武警部队推到第一线,决不能用专政的手段对付人民群众,坚决避免因使用警力、武器警械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造成警民冲突。
四要从根本上预防人民内部矛盾。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必须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使人民群众气顺心齐。在制定改革方案,实施重大决策时,要强调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承受程度的统一,充分考虑到可能给部分群众利益带来的损害,尽量避免和减轻这种损害。各级党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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