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行续保对象登记制度,即低保对象每月在领取低保金之前,必须到所在社区加盖“低保管理专用章”,接受社区的管理;
4、实施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每个社区要组织有劳动能力而尚未就业的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使其回报社会,增强集体观念。这几项制度的执行,是实施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我们执行较好,对分类管理定期入户核查,发现收入超标的要取消;对连续二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不进行续保的要取消;对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也可取消,这些都为低保打开了出口。
二、加大力度,夯实基础,为全面做好城镇低保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低保组织网络的健全力度,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低保工作队伍。随着低保业务量的剧增,区民政局专门成立了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录的5名低保工作人员在今年2月份全部上岗;15个乡镇街场均成立了低保评审委员会,成员大多数是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事务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并以社会事务办为依托成立低保办公室;全区46个社区成立了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社区内正直、威望高的居民代表组成,每个社区明确了一名低保专干,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针对低保政策较为复杂,全区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大多数为新上岗和兼职人员的现象,我们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对区低保中心新招录的5名低保专干进行为期15天政策、业务的强化训练,并选择了纸坊新北路作为规范化试点,让他们理论与实践能够进行有机结合;第二、在3月31日,召开了全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动员大会,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区社会事务办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低保专干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业务培训,由局领导、区低保中心主任现场解答他们在实际工作存在的业务问题。第三、区低保中心选派了两名低保骨干参加省低保中心组织的低保规范化管理培训班,进行政策的培训。目前,全区已经形成了区、乡镇街、社区*低保工作网络,拥有一支稳定、专业的低保工作队伍,做到低保工作层层有机构管理,层层有人具体抓落实的局面。
(二)加大对已保对象的入户清查力度,解决已保对象准确度不高的问题。我区1998年12月启动城镇低保,至2004年先后经历了二次低保扩面、四次低保提标,一方面确实存在少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混入低保之列,致使社区对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不甚了解,特别是企业转交给社区管理的低保户,有的连低保户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另一方面由历次提标和按照不同计算家庭收入的方法,造成低保对象出现保障金额高低不平衡的问题。从2004年4月1日起,我们在全区掀起了一次对已保对象进行入户清查的高潮,全区15个乡镇街场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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