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事故预防。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和“打非治违”行动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企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努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要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障条件。要加快“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以及监督检查等制度,切实靠实责任,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单位每月1日前将上月“三项行动”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