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
整改分类和期限:立即整改
10、建议将有关部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一是建议修改2000年制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包干经费制度,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包干经费和年度人头办公经费;二是将产品质量监督、《**年鉴》、法制局、环保执法监测、南台山森林公园管理、基层调解及案件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是逐步将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质监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资内筹人员、乡镇水管所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列入县财政统发。
整改措施:(1)按照县委十一届五次会议提出的“五个零增长和四个减半”的精神,办公经费属零增长范围,办公经费标准本年不提高,财政增收部分主要用于民生支出及提高干部职工的地方生活补贴。(2)产品质量监督经费2008年已列入预算5000元。法制局工作经费、环保监测经费、《**年鉴》编辑印刷经费、公安国保大队工作经费等从2009年开始列入预算,并在年度执行预算中均有追加,其中法制局工作经费1万元、环保监测经费2万元、《**年鉴》编辑印刷经费4.5万元、公安国保大队工作经费0.5万元。(3)拟将部分单位列入财政统发,正在制订方案,待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
责任领导:等同志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整改分类和期限:立即整改
11、切实减轻乡镇财政负担。县级出台项目建设政策都要镇财政给予经费配套,部署工作也只讲任务,很少或根本不给经费,将省市配套资金留作部门私用,增加乡镇负担。
整改措施:因县级财政困难,有些工作县级财政可能未给经费,财政增收主要用于民生及干部职工的地方生活补贴。对于省市工作配套资金,县财政原则上不截留。凡县财政将资金拨至县级对口部门,由各部门分配给各镇的资金,财政部门将加强拨付资金的使用监管,保证足额及时拨付。
责任领导:同志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整改分类和期限:立即整改
12、制订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气象等方面的有关专家,对我县的生态资源作全面、科学的摸底调查,制订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农业科学发展规划,以农业经济促进发展。
整改措施:拟邀请华南农业大学生态经济、农业技术、气象学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从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扶贫办等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对我县生态资源作全面、科学的摸底、调查和论证,制订我县农业科学发展规划。计划从3月份开始,9月份完成。
责任领导:同志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扶贫办
整改分类和期限:立即整改
13、解决农民生产发展问题。一是解决农民发展农业项目“起步难”、“投入难”的问题,出台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好生产发展中资金投入“瓶颈”。如免去农户生猪屠宰税,成立农村劳动力创业基金鼓励农民创业,并采用政府贴息贷款或税费倾斜等方式切实帮助农村劳动力就业。二是发挥山区信息化网络和农村党员电教网络作用,加大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现代技术技能,拓宽致富门路,解决生产发展信息、技术问题。三是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出台政策或通过合作社、相关企业帮扶解决。采取企业搭桥、保价收购、健全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深化农产品加工、拓宽销售渠道等方式,让农民切实增产增收。
整改
措施:(1)设立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在土地审批、生产准入等方面对四大产业园建设、经营一定面积以上的农户进行种苗开发经费等补助。进一步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安排一定资金列入预算,采取贴息贷款、补助、奖励等形式给予重点扶持。银信部门出台政策,对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进行政府贷款贴息等。(2)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务工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探索和建立农业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机制。(3)从支持上项目、帮助产品争创品牌等方面加大信息、资金帮扶力度,发展壮大本县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解决农产品销路问题。进一步引进外地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现有的生产、加工、仓储、销售条件,以及他们与外地市场的良好对接关系,解决本县农产品销售问题。(4)培育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现有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覆盖率和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农产品市场。出台鼓励、扶持政策,对建立销售新网络、大力拓展外地市场的企业或销售大户进行帮扶和奖励。
责任领导:等同志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财政局
整改分类和期限:中长期整改
14、加大生态农业扶持力度。将农业发展与工业化、产业化、旅游化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和扶持绿色现代型农业做强做大,加大农业旅游宣传,有序推进农业旅游产业化。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查监督,推进绿色生态农业。
整改措施:(1)继续落实县《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的意见》,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和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和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产业优化升级。(2)继续扶持、引导外资、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现代农业建设。(3)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注意依托本地的生态资源优势,致力于与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对接、与农业旅游充分对接、与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充分对接。(4)结合我县旅游规划,侧重对旅游路线内的农业进行扶持引导,在资金上给予扶持。
责任领导:等同志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旅游局
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