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教育局、乡(镇)政府。
(八)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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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险药品要按有关规定专柜存放,固定两人双锁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并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欲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在驱赶无效时,应立即通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学校,必要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并报告教育局。
2、学校内遇有不法人员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制服不法侵害人员,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延缓、减少不法侵害后果的发生。
3、及时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治。
(十)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1、各学校在近期要以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学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
3、学校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学生晚间在校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施。
5、发生事故,迅速组织教师指挥学生疏散,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其他安全事故,如溺水、地质灾害等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报警电话
报警:110
事故:110
火警:119、110
急救:120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卫生局:
县防疫站:
县医院: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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