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居委会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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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评定后,向县民政局申报,县民政局验收合格后向市民政局申报,经审核评估后,由市民政局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为鼓励和巩固居委会创建的成果,对不同等级的居委会,在转移支付的标准上要作区别对待,提高居委会的争先创优意识和居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抓好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创建质量,真正把那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树立起来,带动本县居委会建设的深入推进。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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