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争先创优,抢前进位,弘扬检察工作主旋律。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核心任务,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和基本手段”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办好案、办大案、办铁案的积极性。制定《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各部门负责人就2010年工作的工作目标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公开向院党组和全体干警承诺,以增强其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责任领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 任 人:各部门负责人
2、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确保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明确责任、落实目标。2010年我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根据上级院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方案,将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侦查科或办案组。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使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广辟案源。首先,面向社会公开我院纪检组长、反贪局长、反渎局长的电话,直接接受控告举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其次,根据近年来**市房地产开发,土地以租代征等突出情况,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三是对近年
来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徇私枉法、以罚代刑、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广大干警自身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积极摸排线索,深入某个领域、某个系统打开突破口。留心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信息,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查处。
第三、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反贪、反渎、技术、监所部门“协作一体化”,反贪、反渎、政工、纪检、办公室“监督保障一体化”的作用,形成办案合力。广大干警要善用侦查谋略,提高破案能力,强调在初查环节制订详细的初查计划,防止盲目初查导致案件流失情况发生;在侦查环节,制定详细的讯(询)问提纲,客观、全面的收集固定证据,适时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延伸侦查,狠抓大要案查办。把查办大要案做为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持案件数量的同时,努力改善案件结构,注重立案后的深挖余罪,扩大办案成果,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尤其要加大查办现职领导干部要案的力度。
第五、建立正反方辩论机制,以确保案件质量。自侦部门对案件进行初查后,认为构成犯罪需要立案的,应通知人员组成正反方,参与案件讨论。正方和反方人员分别站在控方和辩方的立场对案件展开辩论,根据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分析阐述,为检察长作立案决定提供参考。同时根据双方的辩论,侦查员也可以全面掌握本案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修改侦查计划,确定侦查方向及重点。及时剔除成案率低、价值不大的线索,提高初查的成案率、立案的准确率以及侦查工作的效率。
第六、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办案,以鼓舞士气,激发干警的斗志。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领导不但要亲临一线指挥,而且要直接参与办案,带领广大干警圆满完成上级院下达的目标,第一季度避免反贪、反渎立案空白。
责任领导:** **
责 任 人:** **
3、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行侦防一体化机制,促进大预防工作格局的形成。坚持预防工作关口前移,突出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延伸的特点。
第一、做好预防调查工作,突出针对性,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实效。通过对医疗卫生、农林、农机、移民等涉农系统的预防调查,全面掌握涉农系统管理、发放涉农专项资金情况,尽可能多的采集信息并加以综合利用,达到“防早、防好、防了”的目的。
第二、以积极介入工程项目和重大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为重点,推进专项预防。2010年,把主要精力放在介入招投标程序监督中,力求使每一个招投标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一步都纳入监督的视线,从抽取专家、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唱标、评标、合分、中标、公示、受理投诉等环节,跟踪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廉洁公正进行。
第三、认真开展个案预防。根据发生在**市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展开个案的同步预防。针对个案的发案特点、作案手段,引起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找出症结,有的放矢提出建议。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4、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第一、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办案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控告这两种手段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方式,由静态监督变为动态监督,通过定期不定期到公安机关内部如经侦、治安、法制等部门查阅受案登记,从治安处罚案件和劳教案件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加强跟踪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开展侦查活动的情况,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有效解决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
第二、强化侦查监督。重点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批捕案件的跟踪监督。转变观念,变“坐堂监督”为“跟踪监督”。侦查监督科要制订《存疑不捕案件跟踪监督卡》,一案一卡,随时了解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进展动态,并要求公安机关将这些情况书面报检察机关备案。另外要加大追捕、追诉漏犯、漏罪力度,确保监督实效。
第三、强化审判监督。既要加强对量刑畸轻案件的法律监督,又要加强对量刑畸重案件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法律监督,力争2010年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同时,对工作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线索要加大初查力度。
第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案规则,深入推进民事检察介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尝试支持起诉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以行政诉讼监督引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不断拓宽工作空间。优先审查办理涉及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申诉案件以及侵害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等影响和谐稳定的民行申诉案件,维护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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