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和新一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监管为民,发展惠民”为主题,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基本药物监管;着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能力,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和监管水平,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进全县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全力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一)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咨询服务指导、申请受理、审核、核查、发证、许可公示等工作。严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经营熟食卤味、冷菜、海鲜等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食品的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是保障食品安全以点带面的重要抓手,全局干部职工不仅要做好我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和中、省、市、县部署的肉制品、非法添加、无证照经营整治等活动,更要加强与旅游、城管、工商、质监、公安、商务等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公司食堂、小餐饮企业整规等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小餐饮规范管理和餐饮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建产和完善小餐饮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wWW.YbaSK.coM巩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成果,督促、指导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级提升;督促学校食堂提高软硬件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参加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校食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敦促硬件条件差、流程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限时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深入推进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和餐饮服务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务必抓紧抓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努力实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2013年量化分级管理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督促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对失信单位要公示
(四)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对违法违规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单位,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逐步推进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电子监管。努力推进餐饮食品远程电子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切实做好20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远程电子视频监控的试点工作。
(六)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及食物中毒防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我县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重大活动,采取全程监管、重点巡查等形式,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驻点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日常监管,全力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明确工作程序,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七)切实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培训。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切实提高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人员从业素质。
(八)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违法添加药品以及虚假宣传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一)扎实开展基药监管。一是建立基本药物配送单位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加大跟踪检查、有因检查力度。二是对中药饮片粬剂每一批次投料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基本药物生产安全。三是要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材和饮片购入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过程执行药品gmp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监管工作,重点是药物的贮存养护条件、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和县级医疗机构为乡镇医疗机构代购的基本药物的运输贮存安全情况。
(二)继续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监管。一是加强特殊药品(毒、麻、精、放)的监管。二是加强蛋白同化制剂(盐酸克伦特罗)、肽类激素的监管。三是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加强毒性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管,重点对有无资质、原药材贮存条件、是否按gmp和《炮制规范》规范生产、员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管。五是加强对美沙酮门诊(县疾控中心内)监管,主要是监管药品贮存是否安全、购进量与使用量的误差管理是否合理、质量安全等情况。
(三)狠抓医疗机构制剂监管。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行为的监管。二是支持并指导县中医院增加注册品种。对再注册品种进一步梳理,未取得再注册批件的不得配制。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调配管理,支持县中医院中药制剂经市局批准后在县内医疗机构调配使用。四是加强委托配制制剂的监管。
(四)不断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是按照《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办法》和网格化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定人、定时、定岗、定责。二是按照gmp要求,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监督企业是否按国家批准的处方投料、按国家批准的工艺生产、按批准的检验标准放行。三是要强化企业检验能力建设,监督企业对所生产品种必须完全具备检验能力。四是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制度,及时排查治理事故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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