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修订和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10、全面强化“三品一标”监管。坚持“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好质量、速度、效益的协调发展。重中之重是强化“三品一标”的认证监管,切实提高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依法强化证后监督检查,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农业部从去年开始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11、着力强化舆情监测。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预警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调度、分析和综合研判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切,依托执法监管体系和专家队伍及时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或本辖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日常监管责任人,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认真做好本行业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密切配合,积极应对。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主动配合,加强沟通与交流,同时,要强化与质监、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动态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等,做到不瞒报、谎报、缓报。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不定期检查,重点加强生产源头的监管,落实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评议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责任而造成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事件)或恶劣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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