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一定数量基层党组织,抽查比例不低于50%,按工作项目建立情况台帐。
四、强化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
(一)综合分析评定。各级党组织根据实地考核、“双述双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或量化评分。其中,由对上述职、对本级及下级述职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四部分组成,分别按25%、25%、20%、30%计分。
(二)突出结果运用。各级党组织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和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对那些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履职尽责抓到位,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好的要充分肯定,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精力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喊空口号、摆花架子、造“盆景”作秀,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要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重点管理。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根据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局党委要向区委组织部报送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或存在突出问题的支部,纳入区级重点管理范围,由局党委书记约谈基层支部书记,责成限期整改。对列入重点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将存在问题的支部列入重点管理,跟踪抓好整改,促进晋位升级,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推动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述职评议结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群众意见,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措施进行整改,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结合推进整改落实,就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备案。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和整改方案、书记公开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局党委将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考核工作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和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严格落实宜西组文〔2014〕27号文件有关要求,认真总结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确保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进行专题研究,作出统一部署,严格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从严从实抓好,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局党委述职评议方案要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备案。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束后,局党委要对述职评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及经验、存在的问题、综合得分及排序,并附各被考核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局党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在2015年1月中旬前报区委组织部。
第三篇:城管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区落实省委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全区城管战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区城管战线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严格落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巩固深化责任建设成果。强化作风建设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与使用的重要意见。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局党委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屡禁不止。支持配合纪检机关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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