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在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中积极配合协调地方产业政策,积极主动地做好信贷营销,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找准支持和服务县域经济的立足点和切入点。
各金融机构正确理解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准确把握贷款投放的时机、节奏和力度,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控制新增贷款风险,保证贷款总量的适度快速增长,确保信贷投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持力度,保持了我县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大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信贷支持。围绕“工业强县”战略,重点保证全县重点项目和骨干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积极向上级行反映,争取上级行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保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项目资金需求;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对信誉好的大中型民营企业要给予公开授信,适度发放信用贷款,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办权利质押贷款、联户联保贷款、创业贷款和开业贷款等贷款种类。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由单一的贷款支持向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转变,积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民营企业提供结算、汇兑、代理、咨询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认真组织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宣传推介活动,稳步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家庭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推动全县房地产业发展壮大和消费市场繁荣。认真贯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再就业担保基金的协作配合,积极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加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入,支持高效农业、定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农村种养业和有市场开拓力的农户扩大生产经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六、进一步创优金融生态环境,加速**进入全省十强进程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实现早日进入全省十强县行列,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创优金融生态环境,更大程度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动作用。
(一)创新政银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由县政府牵头,各金融机构、各行业经济主管部门以及财税部门共同参加的地方产业政策与货币信贷政策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地方产业政策与货币信贷政策的协调与配合,确定县域产业导向,为招商引资项目的选择提供咨询服务;研究解决金融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促进全县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强化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研究,及时发布重点扶持企业、项目名录,积极组织银行、企业通过项目推介、银企洽谈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银企合作。
(二)提高县域经济竞争实力
加快县域经济市场化进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努力培育本地区的市场经济氛围,不断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我县经济发展优势,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切实加强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使县域经济真正实现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积极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报表行为,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赢利能力,从根本上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三)健全全县社会信用基础
健全维护金融债权的执法机制和体系,在企业合并、分立、中止等过程中,要突出和强化银行权益,切实保证债权人权利。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信用征信和评价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切实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第三方评级进程,积极推动个人征信制度建设,建立重点人群的信用档案,逐步征集司法、工商、税务、通讯、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企业和个人社会信用体系。要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使信用度真正成为银行在考察贷款申请者时所能依靠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强化道德约束,提高全民信用水平和信用素质。
(四)加快县域金融市场建设
要发展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尤其是利用县域经济发展优势,借助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树立区域金融机构的优势;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要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的发展,培植一批诚信水平高的有代表性的专业化中介机构,形成良好的中介行业道德风范;要继续提高审计、会计、信息披露等标准,努力保证审计会计准则不论在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中都得以真正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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