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省再筹集资金1亿元,增加保障人数30万人,重点保障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年老体弱、未成年人。将全省保障规模扩大到170万人,在多数地方实现应保尽保。
(二)适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福利院公益经费分配激励机制。尽管2007年将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从1200元、800元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但仍然偏低。我们计划:2009年将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800元、1300元,需争取财政新增预算6300万元。为了改善和提高农村福利院服务工作人员待遇,省政府同意全省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人月平30元标准落实福利院公益经费。要使这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必须通过定期考核,年底全面考核,按考核结果安排下达公益经费,以此建立健全公益经费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农村福利院内部管理水平。
(三)全面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条件下城市低保试点,推动城乡低保一体化。目前,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展开,“非农业人口”和“农业户口”户籍管理已不复存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也强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在此条件下,城乡低保划分将由现在以“非农业人口”和“农业户口”转变为以“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为界定条件。在《城市低保条例》未修改之前,未雨绸缪,全面开展新户口登记条件下城市低保试点,为《城市低保条例》修改做好准备,推动城乡低保制度一体化。
(四)全面开展城镇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积极推动专项救助向低收入群体延伸。目前,已经实施的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制度主要面对城乡低保对象,这不仅加大了城乡低保制度的压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新的不公平,事实上还有相当一部分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存在相同困难,需要予以专项救助。按照高于低保线一定的收入标准界定低收入家庭,为实施专项救助提供依据,从而推动专项救助制度向其他困难群众延伸。目前,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有350万人,城镇低收入人口预计超过300万人。低收入家庭界定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工作量大,需精心安排部署和有效组织实施。
(五)全面放开病种限制,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随着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的条件基本具备。目前,已有部分单位放开救助病种限制,从明年开始,所有单位全部放开病种限制,并在此基础上提高救助水平,完善医疗救助方式,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医疗救助可及和可得程度。
(六)全面开展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临时性困难。城乡低保制度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困难对象基本生活给予稳定有效解决,但对突发性困难无能为力。通过建立和实施临时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群众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发性困难一次性给予临时救助,缓解他们的这样或那样临时困难,既是城乡低保制度有效补充,也有利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预计在今年11月,各市州、县(市、区)都将按照省厅要求制定出台临时救助制度或办法,大多数单位年内就可以实施,明年可全面实施。
三、创新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能
经过10年努力和磨砺,虽然我省城乡低保制度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城乡低保制度与城镇就业、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有待加强,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在部门协调配合方面亟待改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基层工作网络和工作平台建设有待整合等等,社会救助尚未真正成为一个体系。这就需要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改进和完善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操作办法,使社会救助各项制度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形成一体,从而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
第一,从强化动态管理出发,建立城市低保与就业再就业联动工作机制。各地要在政府领导下,民政、劳动等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民政部门着重加强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做好三类对象限期保障、求职登记后续保登记和核查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开展针对低保对象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双方互通情况和信息,实行人性化操作,对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扶上马,再送一程。
第二,从生产自救着手,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衔接机制。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是缓解贫困两种不同的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相互促进。民政部门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从严审批,并加强对这部分对象跟踪和动态管理,制定有利于他们通过生产自救退出低保的家庭收入计算办法。扶贫部门在整村推进过程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两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相互开放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农村低保还要从准确界定家庭收入的角度,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
第三,从共建基层共享工作平台切入,建立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一是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合、参保。二是民政、劳动、卫生三部门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办法,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城乡困难群众。三是共建信息平台,尽可能利用目前已全面建立的新农合技术平台,延伸开发保险、救助软件,打造“三线一点”信息化服务网络,真正做到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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