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进行调研,立法前期调研后必须在申报项目时提供详细的论证报告,增强对申报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研究与论证;二是要增强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继续认真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要积极拓宽征求意见渠道,通过在**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上公布立法草案、利用报纸刊登征求意见公告、召开法律专家论证会和法律工作者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立法项目,每年至少要选择4个项目,征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参事室的意见;三是探索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或者争议较大的规章草案的听证制度。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31日
责任人: 杨良顺、李次彬、张圣华
承办处室:法制一处、二处
问题4、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散见各处,没有统一汇编。
措施:利用2007年对规章清理的成果,结合近两年的政府规章修订情况,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汇编成册,同时在**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目录。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31日
责任人: 李汉生、徐劲
承办处室:法制研究中心
问题5、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不够。
措施:继续在**交通厅开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在上半年组织召开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工作现场会,力争年底前在全**推行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工作。
完成时限:2009年6月30日
责任人: 李汉生、尹新民
承办处室:法制协调处
问题6、规范性文件管理不严格。
措施: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85号)要求,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与事后备案审查相结合的规定,从2009年起,市县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一律以“政府令”序列或行政机关“规”字序列文件的形式发布,并在发布后15日内按规定上报备案。各级备案审查机关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要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文件序号逐一做好审查工作,切实纠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制而不备、备而不审、审而不纠、纠而不正的问题;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从2009年起,除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外,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注明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该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期满仍需继续执行的,经过评估或修订后,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重新公布实施;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督促检查制度。2009年要对市县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完成时限:2009年4月30日
责任人: 李汉生、尹新民
承办处室:法制协调处
问题7、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力度不大。
措施:一是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法制信息网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刊登行政复议案例,宣传对象由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向广大基层群众、行政相对人转变;二是组织市县政府法制部门深入农村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教育活动,确保行政复议“便捷、高效、免费”的优点宣传到位;三是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重要行政窗口张贴行政复议宣传资料,公布行政复议受理电话、行政复议指南。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31日
责任人: 杨良顺、费德平
承办处室:行政复议处
问题8、行政复议渠道需要拓宽。
措施:一是要与信访、监察等部门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移送机制,使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案件能够及时立案受理;二是继续完善当面申请和邮寄申请的形式。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都应当给申请人回执书,对受理的案件应该依法制发法律文书;三是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在政府法制信息网开辟行政复议申请专栏,构建行政复议受理网络,减少处理行政争议的社会成本;四是继续推进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建设。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31日
责任人: 杨良顺、费德平
承办处室:行政复议处
问题9、行政复议办案质量需要继续提高。
措施:一是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凡符合听证条件的和当事人申请的,均应认真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二是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评、互评、上级点评等多种形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开展优秀案卷评比;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力量,继续加强对**编办《关于调剂、配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问题的通知》(鄂编办发〔2006〕52号)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力争各市县政府法制办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达到3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31日
责任人: 杨良顺、费德平
承办处室:行政复议处
问题10、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措施:一是按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的要求,选择**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基本运行模式和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选择1-2个市县政府法制部门作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联系点,并在今年下半年召开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研讨会。
落实目标:2009年12月31日
责任人: 李汉生、蔡雪峰
承办处室:法律事务处
问题11、政府法制研究缺乏深度和广度。
措施:一是建立课题研究制度,以解决依法行政中热点、难点问题为主要内容,突出应用型研究,每年提出一批研究课题,发动全**政府法制系统的干部并发挥我**法律人才的优势,开展课题研究,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二是每年将**政府法制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政府法制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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