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及绿色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项目”;抓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抓好“一批建筑节能项目和宾馆、商场节能改造项目”,抓好“一批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同时切实抓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应用、节能工艺技术改造、新能源的推广应用等,使我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
二是突出工业节能重点。切实抓好年综合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的县级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督促企业在目标制订、生产发展、技术投入、工艺改进、产品结构调整以及管理等各方面融入节能理念,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在项目新建、生产扩建同时做好节能研究与设计,做好节能项目建设,与生产同时竣工投产,做到“增产不增能,扩建不扩能,增能靠节能”。重点用能企业必须加强能源利用管理,建立健全用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度,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依法上报年度能源利用状况,组织实施节能降耗项目和技术措施,确保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实施三个抓手
一是积极推进技术进步。科技进步是节能降耗的主动力,是节能工作永恒的主题。一要推进锅炉及系统更新改造。据统计,我国三分之二的能源被锅炉消耗掉,全国工业煤80%用于锅炉燃烧,我国工业锅炉的实际热效率只有65%,低于发达国家20个百分点。目前我县共有在役锅炉171台,其中工业锅炉115台,额定蒸发量4吨以上只有14台,总体锅炉小,热效率利用低,推进锅炉及系统更新改造相当迫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县锅炉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在锅炉改造中大力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燃气等高效、低污染锅炉技术,推广应用粉煤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改造低效落后、陈旧老化、运行效率低的工业和生活锅炉,分期分批改造甚至拆除现有能耗大、污染重的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二要推进电网、输配改造。推广应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不断降低电网损耗。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改造。开展金属冶炼及金属制品等行业谐波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电机、风机、水泵等耗能设备。三要积极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推广连铸连轧、热送热装等新工艺、新技术,推广余热回收发电技术、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等。四要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推进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建立企业节能降耗技术、应用创新体系,开展节能技术开发与技术攻关,开发能耗较低或能效较高的新技术新产品,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与管理模式,创建节能型示范企业。
二是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围绕工业发展目标,要集中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优先发展能源消耗低、对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贯彻落实“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政策,在工作推进上做到:一要“出新”,推上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清洁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清洁生产认证,鼓励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积极引导能源消费结构转变,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二要“选优”,引进来。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把住能耗增长的源头关,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能耗水平低、产品附加值高和市场竞争力强的项目。对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的扩建、新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导向目标,把好项目能评关,确保耗能行业准入各项制度的落实。三要“汰劣”,逼出来。采取有力措施,通过落实责任,明确节能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促进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必要时对个别小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使其外迁,促使能耗高的企业实现梯度转移。
三是着力探索节能管理。一要加强企业节能精细化管理。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强化基础工作,配置能源管理专职人员,通过专项节能改造、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实施,对企业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环节进行节能改革和创新,同时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到企业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二要加强新建项目管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年耗能超过3000吨标煤或年用电量超过1000万千瓦时的新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符合节能要求的内容(节能篇),或增列节能篇报告。三要强化能源监控体系建设。县质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增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四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能源利用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支持有技术有能力的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节能降耗信息咨询、技术服务,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四)拓展节能四大领域
一是抓好建筑业节能。全面贯彻《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4号令)和丽水市政府《关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07[70]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型建筑,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严格组织建筑项目论证、设计、施工。积极推广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建筑产品,鼓励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空调与热水及地源热泵等用能技术和产品。加大对现有宾馆、饭店、政府和商业大楼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民用建筑节能。
二是抓好商业住宿和餐饮业节能。在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照明、制冷、供热等方面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节能新产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三是抓好居民生活节能。积极实施“绿色照明”工程,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应用节能型照明灯具。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荧光灯、电子镇流器、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半导体、太阳能照明系统等高效节电照明新光源和装置。鼓励农村推广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和太阳能,推广使用太阳能。
四是抓好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节能。政府机关要做好表率,带头节能,成为全社会节能的榜样。有关部门要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建立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努力降低部门人均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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