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贯彻国家三部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意见,禁止采购淘汰类用能产品和设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油耗、低排放环保型车辆。各机关单位要带头执行控制室内空调温度有关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五)抓好五项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推动节能综合服务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引进、扶持和成立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包括能评审核机构、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节能技术咨询中介机构、能源监测测评中介服务机构),扩大各类中介机构规模,健全技术转移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技术转移的配套服务网络;通过节能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区域“三库”建设,即建立节能专家库,充实节能项目的技术点子库和节能企业行业案例库;探索建立节能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使之具备为企业、机关和学校等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二是抓紧完善推进节能降耗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节能法规政策管理体系,重点要建立完善节能降耗责任、报告、公告、考评、督察等制度,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强逼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完善相关节能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加大节能扶持资金的投入,对重大节能项目通过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渠道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逐步完善对节能投资项目、研发生产节能新产品的企业扶持政策,激励节能工作的实施。加快制定和实施促进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引导、鼓励发展低耗能、高效益的新技术产业和产品,大力推进能源利用的减量化、循环化、高效化。强化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每年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责任书,下达年度节能降耗指标,并进行考核。要实行节能降耗“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的企业,取消当年各项优惠奖励政策。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取消所有评先资格,并对主管和分管领导实行行政问责。
三是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管理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积极建立区域重点耗能企业能管员联络机制和乡镇节能工作机制,规范节能工作台帐建设,特别对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要设置一企一档,搜集相关能耗数据、节能设施状况及节能技改项目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要积极实施年度监测计划和能源审计计划,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节能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节能管理力量。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在能源利用、统计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用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狠抓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落实。抓紧完善推进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探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节能降耗保证金制度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没有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的,没收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要抓紧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以及年度节能计划。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节能工作开展,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鼓励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提出推进节能工作好的意见建议。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重点做好《节约能源法》的宣传工作。今年10月28日,国家颁布了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并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各机关单位、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开展宣传,确保《节约能源法》有关精神深入人心,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节能技术培训制度,特别是加大重点耗能企业法人、能管员的培训力度,学习一些先进、共性的节能新技术和节能法律法规制度,掌握基本的能源统计、上报知识,促进企业节能工作的开展。要积极组织开展以“节能降耗、科学发展”为主题的节能降耗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四进”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各机关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带头节约用能,杜绝浪费。要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大众媒体,开设节能栏目,制作节能专题,宣传政府推动节能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和典型事例。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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