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等。
组长:蔡永德;成员:5人(名单待定)
技术组:技术指导组的工作指责是具体指导各地普查,提供技术支持,并有针对性地派员辅导各县(市、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配合参与省专家组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检查、验收工作;负责采集较有价值的非遗线索或濒临消亡非遗项目的音像、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对采集的资料加以整理,形成较完整的非遗项目资料。
组长:江进才,成员:何志溪、林焕珍、蔡永德等。
后勤组:后勤保障组的工作指责是负责市普查工作的经费申请,办公设施、设备的采购,以及有关普查工作的培训、会议的后勤服务等。
组长:郭爱玲,成员:王媛敏郑燕京。
刘荣海同志负责协调组工作,梁民同志负责综合组、技术组、后勤组工作。
(二)部门职责
在**市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方法
(一) 制定计划
普查计划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普查计划,明确普查的目标、具体任务、普查重点、人员配备、工作步骤、调查方法、阶段成果等。在普查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普查任务制定普查提纲,供普查者参考。
(二) 人员培训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涵盖面广的特性,相关部门和社会上挑选一批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普查工作班子,班子成员直接指导普查员。各县应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个普查员(普查员可由农村文化协管员担任),市非遗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县乡镇文化站以上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应根据普查任务和个人专长,对乡镇以下普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合理分工。
(三)点面结合
普查工作要做好全社会动员,要开门搞调查,做到“一张网到边,一根线到底”。要发挥当地各协会、学会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利用教育部门的平台优势,从学校学生入手,以问卷形式带回家去向父辈和祖辈索要非遗线索。要重视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抽样调查,可召开小型调查会,充分重视和发挥当地热心人的作用。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选择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重点关注各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
(四)田野调查
田野调查是非遗普查的深入阶段,要从众多线索中有选择性的挑选一些较有价值的线索作为田野调查。田野调查要以实地调查为主,做到所调查的项目“不漏线索、不漏环节”。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并记普查日记。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留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六、工作步骤
根据省文化厅和省非遗中心相关要求,初步拟定我市普查工作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2009年1月-2月)
1、2009年2月份,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发放《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下发相关文件及各门类普查表格,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机构、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队伍(要求每个行政村、街道必须配备一个非遗普查员),落实相关经费,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2、确定非遗宣传平台和内容,利用政府和社会宣传媒体对此次全国非遗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立体式的广泛、持久和高密度的宣传。通过媒体的持续宣传,在短时间内引起社会、各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关注,要让老百姓知道什么是非遗,为什么要搞非遗普查,要让非遗的概念传播在全市城乡的每个角落,并逐渐深入到老百姓的脑海里,从而为本次实施非遗普查铺平道路,让老百姓主动参与到此次全国非遗普查中来。
(二)实施普查阶段(2009年2月—4月)
1、提供免费热线和电子表格下载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提供非遗线索的免费热线电话和下载点子表格的网址,热线电话以县为单位,每个县安装3台以上免费热线,提供非遗线索者向各自所在县(市、区)拨打热线,也可从媒体公布的网址中直接下载表格,填好后交给当地普查员。
2、召开座谈会,摸排普查线索(3月15日前)。各镇乡(街道)应责任到人,由分管领导牵头,把任务下达到各行政村(社区),每个行政村(社区)须指定一名普查员。普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分片召开“五老”(老干部、老土地、老教师、老农民、老艺人)座谈会,摸清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填好《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见附件4),每个行政村(社区)上报的非遗线索不得少于100项,于2009年3月10日前报各镇乡(街道)。
3、梳理线索,确定调查项目(3月底前)。各镇乡(街道)对摸排的普查线索进行归类梳理,确定调查项目。调查项目数平均每个村(社区)不得少于10项,每个镇乡(街道)不少于100项。各镇乡(街道)确定调查项目,填好《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类别一览表》(见附件2),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县(市、区)文化部门,3月20日前由各县文化主管部门整理好后报送市非遗普查办公室。
4、走村入户,深入调查(2月底到4月中旬)。各镇乡(街道)根据确定的调查项目深入村(社区)开展普查工作,按照《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