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用于国家要求重点保证的支出项目,如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医疗、支农、粮食风险基金、天然林保护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等公共领域。
(二)2004年至2006年**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总量情况
1、财力情况
2004至2006年期间,**市财力呈稳步上升趋势,按同比例计算,全市财政收入以年均28.13%的比率增长,同时全市财政支出以年均28%的比率递增。我市全市财政收入由三部分构成: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上划省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2004年**全市财政收入288.59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9.21亿,而全市财政支出163.85亿。2005年,**市全市财政收入达到389.35亿,地方财政收入达170.43亿,全市财政支出204.9亿。2006年,全市财政收入达502.3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1.8亿元,全市财政支出为298.2亿。2004,2005,2006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78.85%,83.17%和77.73%。
2、转移支付总量情况及分析
为支持**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央、省①对**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在不断加大。按宽口径计算(将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计入全部转移支付)②,中央、省对**市转移支付总量2004年为74.04亿,到2005年增加到84.82亿,2006年则达到105.09亿。
具体上,从财力性转移支付来看,省对**市的税收返还(包括“两税”返还与所得税基数返还,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为16.7亿)在数量上始终占据我市转移支付总额的绝对多数,从2004年的55.76亿上升到2006年59.93亿,占省对**市转移支付总额的比例有所下降,从2004年的75.3%降至57%,这主要是由于省对**的一般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省对**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2004年数额为1.2亿,2006年增加至10.67亿,翻了近九番,占总额比从1.62%上升到10.1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略有降低,从2004年的6870万元减至6106万元,占比从0.93%降至0.58%;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从2005年的6683万元增至2006年的10311万元,占比从0.788%增至0.98%。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小幅上涨,从2004年的5.1亿增加至2006年的9.77亿,占比从6.89%上升到9.3%;其他转移支付略有增加,从2004年的5.1亿到2006年的8.2亿,占比从6.89%到7.8%。
专项转移支付金额也逐年上升,2004年为3.66亿,2005年为7.8亿,2006年则达到12.89亿,占比从2004年的4.95%上升到2006年的12.26%。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作用及效果
(一)对地方财力的弥补
数据显示,中央、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已构成**市地方可用财力的一项重要来源。按宽口径计算,从转移支付总额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来看,2006年为35.24%,2005年为41.39%,2004年为45.18%。
从市本级情况来看,2004至2006三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总额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25%,58.69%,67.86%;转移支付与市本级总支出之比分别为36.44%,34.1%,36%。可见,转移支付资金为我市地方财政提供了额外的收入来源,弥补收支差额,增强了地方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能力。
(二)对政策目标的贯彻
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确保了政策目标的落实与贯彻。
以社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例,社保资金的常规项目有50多个,广泛分布于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与其他专项多个方面。
充分利用社保资金,**市近年来不断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2006年,**市筹措就业再就业、养老、抚恤救济、城乡低保等资金35.13亿,开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和“4555”人员社保援助,支持与全面落实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安排资金21.3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拨付资金6.15亿元,支持开展城乡低保、大病医疗统筹、残疾人救助、“5个5”救助、鳏寡孤独及乞讨流浪人员救助等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筹措资金5.14亿元,做好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军转干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涉及民生事项的政策落实。
此外,2006年,**市还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8亿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要和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对“三农”投入20.85亿元,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公路、小城镇建设,发展农村教育及文体事业,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近年来,上级部门非常重视**市的经济发展,每年安排大量的转移支付资金,**市社会事业和经济建设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分税制已实施十多年,当前财政转移支付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弊端。
(一)转移支付确定方法不科学
“基数法”即“存量不变,增量调整”。从一般性转移支付来看,“基数法”限制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作用。此外,省级政府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仍贯用按“基数法”确定,专项拨款有不少也采用“基数法”分配,只能增不能减。“基数”未能具体考虑我市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的发展等因素影响,忽视了不同地方的收入能力和支出需要的客观差异,缺乏合理的客观标准,导致了不规范的分配模式。不但不能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各地区财力不均问题,而且使现行的地方转移支会制度依旧保持原体制的分配格局,起不到平衡地区间财力的作用。
(二)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
现行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有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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