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健全民主制度,推进法制化进程。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二是健全民主制度,逐步推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同主监督,用制度来保证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四是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4、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一是健全基层党的组织。二是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廉政建设。
5、 坚持正面宣传,把握正确导向,创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一是弘扬主旋律,使党和人民的声音、科学健康的思想意识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党中央的精神,及时、如实、充分地反映人民的意愿。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激励群众振精神,鼓舞人民奋发向上。二是加强形势教育,通过经常怀的形势教育,使群众正确认识和了解当前的形势,理解国家的困难,解决转型期人心浮躁和心理不平衡问题,增强承受能力。三是加强网络信息管理,进一步监控有害信息的传播,防止境外敌人势力对新闻媒体的渗透和插手。
6、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加大 信访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社会动态预警机制。一是坚持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是加强信息工作,大力拓宽信息渠道,力求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信息,及时掌握社会动态。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控制,为领导决策和把握解决问题的电动机提供依据。三是对倾向怀、热点性难点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早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四是建立“民情档案”,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熟知有关问题来龙去脉,弄清事件的历史与现状,掌握事件前因后果与争执焦点,进一步赢得工作主动权。
――抓处置,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1、 健全领导责任制,制定工作预案,实行责任追究。一是实行党委全局,协调各方的稳定工作机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二是制定处置工作预案,以便早做准备。三是注意上下通气,协调一致。下级要及时向上级如实汇报情况,提出建议,上级要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四是公布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信访秩序。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副食扩大和矛盾性质转化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 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统一调度指挥。一是成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生事件之后,处置工作统一由领导小组调度指挥。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按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三是有关地方、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亲自过问。遇到问题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问题原由,及进做疏导和安抚工作,处置指挥时要注意策略,做到冷静、慎重、果断。
3、 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找准解决问题症结。对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涉及多方面意见,把事情真相弄明白,把群众要求搞清楚,进行综合分析,找准问题症结,以便对症下药。
4、 认真热情接待,稳定群众情绪,及时教育疏导。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群众往往情绪激动,要求强烈。接待部门和有关负责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以极大的耐心,热情地接待上访群众,要注意以冷静的态度、得体的语言稳定群众情绪。切忌因语言不慎、态度不当、服务不周刺激群众,导致矛盾升级。要根据具体情况,多做解惑释疑的工作。特别是有关领导同志要亲自接待上访的群众,直接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要通过认真的听取意见、耐心的疏导教育、积极的工作态度,消解群众的焦躁情绪,增强群众的信任感。
5、 掌握政策,坚持原则,认真解决问题。对要求合理的要尽早予以解决;部分要求过高的,讲清道理;要求无理的,批评教育。要防止草率行事,尤其要注意防止“按下葫芦起了瓢”的连锁反应。解决问题或答复问题要给书面的《答复意见书》,并注意事前同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意见,统一口径,防止因上下答复不一致引起群众的质疑,造成工作被动。
6、 慎用警力,依法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依法进行宽严适度,要注意审慎使用警力。借鉴一些地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对现场群众多对话、少对抗,防止对立情绪增大;做思想政治工作多分散、少集中,因势利导;对待骨成员要多训诫、少抓人,防止矛盾转移;工作人同多用民、少用警,防止给人口实,授人以柄。在群情高涨、出现矛盾尖锐对抗状态时,也可视情况采取“冷处理”办法加以缓冲,然后介入解决。当稳定大局受到影响时,必须有足够的警力控制事态,必要时可采取强行带离或强制清理的措施,防止事态恶化。通过果断处置,使闹事者感受到法律的威摄力,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社会稳定。对不听劝阻,蓄意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堵塞交通、聚众械斗等严重事件的敌对分子,蓄意制造事端的幕后操纵者和实施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抓善后,切实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反弹
1、 认真反思,总结教训,查找原因。尽早采取措施加以弥补,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是由于工作失误所致,就应及时加以纠正。
2、 协调督办,尽快落实,聚集于民。在接待处置时,已提出中解决方案或已有意见,并有时限要求的,应按承诺的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工作中应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督办进度,尽快予以落实和解决,以取信于民。
3、 调查跟踪,主动回访,及时反馈。对已处理的群体性事件,要采取主动回访的办法,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进一步巩固化解工作成果,重申问题的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使之心悦诚服。同时,对问题解决的质量情况和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再行了解,以便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4、 注意动向,抓住重点,防止反弹。一是佚重点问题,由于政策原因,很难一步解决到位,虽经努力化解,暂时平息,但问题并未真正获得圆满结果 ,所以一经有人鼓动,或受其他外界原因的感染和影响,又会出现反复。因此 ,要特别加以注意。发现有可能出现反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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