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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北京、广州、沈阳、珠海、邯郸、南京、杭州、青岛等城市都较早地开展了一些民意评价或考核活动。湖南、江西、山西、贵州等省也开展了一些全省性的民意测评项目,作为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评估管理对象绩效的重要内容。这些活动给“普通群众一个评价地方干部的机会,这些评价结果会对地方干部的职业生涯或奖金水平产生很大的影响”。目前,国内许多地方都开始了建立民意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率先提出创新性方案的,往往都得到了上级甚至中央的肯定。如山西省提出的民意调查方案,被中央组织部列为试点来实行,湖南、贵州等地的试验也都受到了上级党委的高度评价。
(二)**市开展民意测评的实践
**市民营经济发达,民众思想活跃,表达意见的愿望较强,传统的民意表达方式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同时,**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创新意识和民主政治意识强。因此,我市是国内较早开展民意测评的城市之一。200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县市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公众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首次在考核方案中增加了民众评价的内容。后来又分别开展了市区卫生满意率、烟花爆竹限禁放满意率等民意测评。全市每年一度的万人评机关活动、公安部门每年开展的警风调查等,也都是属于民意评价政府绩效的活动。
(三)**市开展民意测评的手段。
开展民意测评,最重要的是代表性问题,即调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数理统计标准,调查结果能否全面反映民意概貌和主流民意。这样的民意测评有别于我们传统的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经验调查或是座谈会,是全面而系统的新的调查形式。并且这样的民意测评还要兼顾效率性,运用专业的手段,由专业的人员来实施。2005年,**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成立,隶属**市统计局管理,引进了当前国内外先进的调查方式——计算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辅以其他传统调查手段,建成了功能强大、机动灵活、高速高效,能覆盖全市所有城乡居村的调查网络,具有其他调查手段无法比拟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优势。我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是全省首家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政府性民意调查机构,在全国众多地级以上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中心成立以来,多次参加全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交流,学习吸收先进经验,不断实践,已具备开展各类民意调查的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市民意评价政府绩效机制的设想
建立和完善民意评价政府绩效的机制,应该明确民意评价的对象和范围,在覆盖面上体现全面与公平,在内容上体现科学与严谨,在实施上体现可操作与便捷,在解读上体现准确与合理。
(一)准确界定民意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民主监督的要求,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的民主监督为重点,充实和完善我市的民意评价体系内容。
一是完善对党委、政府工作综合性工作的民意评价。可直接在现行的“两个社会”考核体系中增加公众满意度部分的份量。按照新一轮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众满意度测评方案,加大民众的话语权,逐步提高公众满意度在整个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使得总考核体系中定量指标内容与定性指标内容、投入性指标内容与反馈性指标内容之间的结构更加合理。
二是探索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民意支持度测评。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探索开展对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干部的民意评价,实际上抓住了各级党政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当前,在我市可以先探索开展对中心镇党政领导的民意支持度测评。测评对象应是在现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中心镇党政主要领导。
三是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开展行风民意测评。重点部门、窗口部门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开展行业行风民意测评,可以有效地纠正不正之风,预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但由于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对象性质不同,行风民意测评的结果不宜在部门之间进行比较,但可以作为系统内部的考核依据。我市曾于2006年开展过一次行风政风民意测评,对27个行政执法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民意测评,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这种行风民意测评应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真正起到以行风促政风、以政风促党风的实际效果。
(二)科学构建民意评价的指标体系
民意调查是实施民意评价的关键环节。民意调查主要应针对民众能比较直观感受得到的一些事项,特别是涉及民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一般地,民意评价指标体系应体现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地方或部门的重点工作,涉民重大工程。一个地方或部门所有施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应将各地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拿出来进行民意测评,这是对施政者勇气的挑战,也是对传统考核理念的突破。
二是共性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必须开展的一些共性工作,或者根据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必须实施或必须做到的事项。如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
三是民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事项。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意调查中,可对一些民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事项进行反映和收集,以民意强度作为考核的一个依据。
(三)合理运用民意调查的结果
将民意评价纳入决策程序,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一般来说,民意进入决策程序有两个形式,一是利用民意对客体的评价来修正客体,使其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符合客观实际;二是直接运用民意调查结果对决策部门进行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决策部门改进工作,提高公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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