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转变维权方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针对今年我区建设项目多,农民工使用量大,劳动违法案件隐患突出而全区就业形势又非常严峻等情况,我局通过认真分析,一是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和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二是树立主动服务、侧重调解的劳动维权思路,按照“大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劳动关系行政调解和领导带案下访工作;三是采取送政策上街、送政策下乡、送政策进企业等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先后参与全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四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开展劳动执法专项检查。今年我局积极协调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部分企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五是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调解为主,最大限度的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庭外,切实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特殊政策,稳定全区就业局势
一是及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广府函〔2009〕22号),扩大企业减负政策知晓面。二是根据文件规定,认定困难企业10户,涉及职工418人;三是全面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了各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的缴费负担;四是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帐比例提高了3个百分点,转诊转院住院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省平工资10%下调为市平工资的8%,部分治疗支付项目个人自付比例由20%调减至15%,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8320元调高到80000元。五是按照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08〕71号)精神,将辖区内的10户企业纳入困难企业对象,缓缴社会养老保险费800万元,涉及职工近600人;通过申报,经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审核,核销了我区原矿业公司等6户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统筹部分189.3万元。六是为9户困难企业落实岗位补贴26.4万元。七是加强困难企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企业裁员实施有效预防、调节和控制,使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通过采取上述积极有效措施,2009年全区企业就业局势保持了基本稳定。
(六)抓住历史机遇,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一是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领导机构,针对各建设项目明确了牵头领导,落实了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协调。为顺利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按照进度高质量的完成重建任务,我局与区级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明确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要求,就恢复重建的关键性问题达成了共识。结合灾后重建,争取市级投入11万元,完成朝天劳动保障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在对口援建工作中,协调宜宾市劳动保障局向羊木劳动保障所提供价值近2万元的办公设备。5月下旬,我局主动前往宜宾市劳动保障局就援建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磋商,并达成了后期援建意向。三是加强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灾后重建培训会议,熟悉项目经办业务,学习先进县区的重建经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业工作方面:由于就业工作涉及的面广对象多,上级安排的就业资金有限,本级配套困难大,存在政策与资金不匹配的问题,一些再就业优惠政策难以全面兑现落实。
社会保险方面:一是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不足,制约和影响着扩面征缴工作。二是为了落实灾后重建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我局取消收费项目后,自去年7月1日起承担了所有社会保险工本费,造成单位工作经费运转困难。
恢复重建方面:一是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33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141万元,占总投资的63%,尚有近40%的重建资金差口。二是区、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重建实行政府统建,由于涉及的面大,建设资金到位慢等原因,致使工程进展缓慢。
四、2010年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进一步加强各项就业补贴政策的落实。
2、继续坚持广覆盖、强监管、保发放的原则,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工作,争取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3、进一步强化预防、调解观,完善劳动关系多方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依法开展劳动监察仲裁工作,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抓好辖区内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劳动关系调处工作。
4、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全面推进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按照全市劳动保障系统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好班子带出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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