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区推开,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牧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研究制定推进呼包鄂经济一体化规划,争取在交通通讯、信息资源、金融服务等一体化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加快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强与周边省市的经济协作,积极培育自治区新的增长极。继续对基础薄弱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扶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政困难旗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认真编制并向国家上报自治区生态建设总体规划,保持生态建设投入稳定增长,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恢复。坚持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积极推进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650万亩,深入开展荒漠化治理,继续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严肃查处开垦草原、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快建立草原生态恢复补偿机制,适时出台草原资源恢复补偿管理办法。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发挥我区森林、草原碳汇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碳汇核算、碳汇交易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途径。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要明确责任,分解目标,确保全面完成。切实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实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推广节能技术。打好减排治污攻坚战。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推进非电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做好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大资源开发管理力度,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配置政策,以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资源集约开发、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行业配置资源。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利益分配和生态补偿机制,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大地勘工作力度,增强资源接续保障能力。超前谋划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接续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煤田灭火工作,年内煤田火区要有三分之一达到熄灭标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土地整理力度。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清理处置批而未用土地。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大力调整用水结构,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方面,开工建设海勃湾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强黄河、辽河、嫩江等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按期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铁路方面,在抓好续建项目的同时,力争新开工呼和浩特至张家口快速客运等12个重点铁路项目,做好通辽和赤峰至北京快速客运通道开工准备工作。公路方面,突出抓好与周边省区市连通的高速公路、呼包鄂通畅工程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建设总规模1.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90公里、一级公路1740公里。机场方面,开工建设霍林河机场、阿拉善通勤机场,建成巴彦淖尔机场和阿尔山机场。城镇建设方面,力争三年内完成城镇供热管网二次改造。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综合运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扎实推进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40万人,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180万人。坚持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农牧民三大群体,分类施策,完善措施,强化服务,努力增加就业。积极开展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扶持自主创业,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全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15万人和880万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以上。健全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初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盟市级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保持城乡低保人数适度增长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制定按标施保办法。加强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重视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做好老龄工作,如期完成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的各项达标任务。
办好“十件实事”。预计各级将投入资金116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建设农村牧区户用沼气10万户;解决100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大种养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其中种植业参保面积达到6750万亩;筹集廉租住房5万套,其中新建3.6万套,为7.8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均提高120元以上;完善教育资助救助体系,使32万名大中专生得到资助;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种乙肝疫苗、白内障患者手术补助等公共卫生项目;适度推进“一杯奶”健康工程,使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中政策内孕期妇女受益。
实施“十项民生工程”。预计各级将投入资金396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重点是覆盖面大、带动力强、周期较长的民生项目。一是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做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生态移民等扶贫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0亿元;扩大农村牧区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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